中華中醫藥學會(China 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CACM)成立于1979年,2002年正式更名,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是全國中醫藥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預防、康復、保健、生產、經營等單位自愿結成并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聯系中醫藥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紐帶,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發展中國中醫藥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截至2018年8月,中華中醫藥學會秘書處設有11個部門。
1978年,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對中醫的問題做了調查研究工作,決定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黨組成員呂炳奎等負責籌建中醫學會。
1979年5月,中華全國中醫學會正式成立,并召開首屆全國中醫學術會議。
1982年2月26至3月3日,中華全國中醫學會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
1992年,改名為中國中醫藥學會。
2002年,更名為中華中醫藥學會。
2013年12月23日,中華中醫藥學會會長辦公會在北京舉行。
2014年4月3日,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常務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6年3月26日,中華中醫藥學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20年12月5日,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024年1月,中華中醫藥學會小兒推拿外治分會成立會議在山東省濟南市南郊賓館召開。
2024年6月,中華中醫藥學會康復分會成立會議暨2024年學術年會在河南鄭州順利召開。
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制定、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有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但延期換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學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屆任期五年。
理事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副會長、會長,聘任、解聘秘書長;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制定學會內部管理制度;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有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托代表參加,并有委托投票權。民主決議事項,不得以鼓掌方式進行表決。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時,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學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有效。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截至2018年8月,中華中醫藥學會秘書處設有11個部門。
辦公室(人事處、黨辦、紀檢監察辦公室)學術部 師承繼教部
科學普及部 國際交流部 科技評審部
標準化辦公室(研究與評價辦公室)信息部(期刊管理辦公室)會員服務部
財務部 后勤保衛部 ――
會員分類
學會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入會條件
個人會員類別為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會士和外籍會員。
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學會章程;
(二)有意愿加入本會并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從事中醫藥相關工作,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水平和影響。
具體條件如下:
(一)學生會員:中醫藥及相關專業的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申請成為學生會員。學生會員從學校畢業后并達到會員條件者,經自己申請并經批準后可成為普通會員。
(二)普通會員:具有一定專業技術職務或專業知識的中醫藥工作者;熱心和支持學會工作并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相關行業工作者。
(三)高級會員:有一定學術影響力,并取得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本會普通會員,可申請成為本會高級會員。
(四)會士:有較大學術影響力,在中醫藥領域有卓越成績或為學會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審核通過后,可成為會會士。
(五)外籍會員:凡在學術上有較高成績,對中國友好,并愿意與學會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專家、學者,經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后可吸收為外籍會員。外籍會員可優惠獲得學會出版的學術刊物和有關資料,可應邀參加學會在中國國內主辦的學術會議并獲得相關的其他服務。
該章程以下規定不含外籍會員。
(六)單位會員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醫藥學會、解放軍中醫藥學會以及與本會專業有關,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
2、與學會專業有關、愿意參加學會活動,支持學會工作,具有一定社會影響,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的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產業、文化、管理等相關領域的企(事)業單位。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個人會員由自己提交申請,單位會員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向學會提出申請;
(二)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審核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學生會員除外);
(二)參加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學會服務的優先權:個人會員有權優先在學會主辦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并優先獲得學會的學術資料相關信息服務;單位會員有權優先或優惠獲取學會技術咨詢,協助舉辦培訓班及中國國內外學術會議;
(四)對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決議;
(二)維護學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學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積極參加學會組織的學術交流、繼續教育、文化傳播、科學普及、咨詢評價等相關活動;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六)為發展學會事業自愿捐贈,或接受委托依法籌集資金;
(七)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會員證書
各類會員證書均由學會統一編碼、印制。
退會說明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學會,并交回會員證書。會員如果不按時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有嚴重違反學會章程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予以除名。
(一)開展各種形式的中醫藥學術交流活動,組織重點課題研究和科學考察,促進中醫藥學術傳承創新發展;
(二)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中醫藥學術、技術、信息、文化、科普等期刊、圖書、資料及音像制品,提供中醫藥科技知識指導、傳播、服務;
(三)開展中醫藥繼續教育、師承教育、科學普及,提高會員及中醫藥科技工作者的學術水平;
(四)密切聯系中醫藥科技工作者,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反映中醫藥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訴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建設中醫藥科技工作者之家;
(五)組織中醫藥專家參與國家對中醫藥政策法規、發展戰略、規劃、科技政策的建言、咨詢、制定工作;
(六)按照規定,開展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李時珍醫藥創新獎評審表彰工作;
(七)開展國際及港澳臺地區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加強同國際及港澳臺地區相關組織、學術團體及學者的聯系,促進國際中醫藥人才資格互認、學術互補、成果共享工作,促進中醫藥國際傳播、交流與發展;
(八)加強對中醫藥科技成果的研究與評價,推進健康服務產業的發展,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或授權,為其提供科技咨詢、評價、技術標準研制,促進中醫藥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用;
(九)加強對中醫藥期刊的管理,培育一流期刊,提升期刊品牌影響力,促進期刊在學術交流、學科發展中發揮更好作用;
(十)做好中醫藥文化傳承和弘揚工作,擴大中醫藥文化影響力;
(十一)承辦國家及相關部門下達、交辦、委托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財政撥款;
(五)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六)政府購買學會服務所得;
(七)利息;
(八)其他合法收入。
2022年11月5日,由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中華中醫藥學會慢病管理分會、開封市中醫院、杏園教育平臺等單位承辦的“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三屆慢病管理學術年會”在線上召開。大會設置主論壇及慢病管理標準化分論壇、青年論壇,慢病管理分會委員和相關從業人員近5000人參加,河南健康網同步轉播,網絡熱度超過1000萬。
2022年11月24至25日,由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中華中醫藥學會腫瘤分會、中國中醫科學院腫瘤研究所、南京中醫藥大學共同承辦的“中華中醫藥學會腫瘤分會2022年學術年會”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召開。會議線下主會場設在南京、分會場設在北京,圍繞“科學引領,中西攜手,創新發展”的主題展開交流,有300余名委員代表參會,線上瀏覽量達到7.6萬余次,共收到投稿300余篇。
2022年12月10至11日,由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中華中醫藥學會風濕病分會、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承辦的“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二十六次全國風濕病學術年會”于云端召開。該屆大會以“傳承岐黃、數據互聯、中西合璧、共創未來”為主題,在線同步直播觀看人數累計超過20萬人次,共收錄論文537篇。
2023年6月9至11日,2023年全國推拿學術會議暨中華中醫藥學會推拿分會第二十三次學術年會、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推拿分會2023年學術年會在長春市舉辦。大會由中華中醫藥學會、中國民族醫藥學會、長春中醫藥大學主辦,中華中醫藥學會推拿分會、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推拿分會、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承辦,吉林省中醫藥學會推拿專業委員會、吉林省針灸推拿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協辦。
2023年7月28至30日,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三十一次仲景學說學術年會在青海省西寧市召開。該次大會以“傳承·創新·融合”為主題,全中國各地從事仲景學說教學、臨床與科研等代表參加了會議。同期召開了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經方專業委員會第4次學術年會。
《中華中醫藥雜志》原名《中國醫藥學報》,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的國家級高級中醫藥學術期刊,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所屬的自然科技期刊中反映中醫藥研究進展的中醫學科雜志。被中文核心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日本科學技術社數據庫、美國《化學文摘》(CA)、波蘭《哥白尼索引》(IC)、英國《國際農業與生物科學研究中心》(CABI)、世界衛生組織(WHO)西太平洋地區醫學索引(WPRIM)
《中醫雜志》是由中華中醫藥學會和中國中醫科學院聯合主辦的國家級中醫藥學術期刊。主要欄目有學術探討、當代名醫、思路與方法、循證中醫藥、臨床研究、實驗研究、文獻研究、臨證心得、綜述、百家園、標準與規范、病例報告等。主要讀者為中醫藥臨床、科研和教學工作者,也包括中西醫結合醫務人員和中醫藥愛好者。
《風濕病與關節炎》雜志為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的系列雜志之一。系國家臨床醫學類風濕病專刊,為中國核心期刊(遴選)數據庫收錄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CNKI)收錄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收錄期刊。
《中醫藥管理雜志》是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管,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主要欄目有政策與法規、專題研究、改革與發展、人物專訪、院長訪談、衛生經濟、科研管理、人才管理等。
《中醫臨床研究》雜志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中國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級學術期刊;期刊囊括現代中醫、經典論著、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病例報告、文獻綜述、技術革新、護理經驗等基礎欄目。
《光明中醫》雜志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管,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的國家級綜合性中醫藥學術期刊,主要欄目有臨床論著、經典溫課、實驗研究、薪火傳承、碩博論壇、針灸探驪、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醫案醫話、教管論壇、護理論壇、科研進展等。
中華中醫藥學會岐黃國際獎
中華中醫藥學會設立岐黃國際獎,獎勵在中醫藥科研領域取得重大成果的外籍專家或長期(五年或以上)在中國國外工作的中國籍專家,每年評選一次。中華中醫藥學會岐黃國際獎的評審、授予,不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非法干涉。
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
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是全國中醫藥行業科學技術獎,包括科技成果、政策研究、學術著作、中青年創新人才及優秀管理人才、岐黃國際等獎勵內容。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貫徹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的評審、授予,不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非法干涉。
李時珍醫藥創新獎
為了紀念中國偉大的中醫藥學家李時珍,充分調動、鼓勵中醫藥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中國中醫藥自主創新能力,經國家科學技術部批準,中華中醫藥學會設立李時珍醫藥創新獎。李時珍醫藥創新獎授予在中醫藥自主創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李時珍醫藥創新獎屬于社會力量設獎,獎勵周期為一年一次,每次評選不超過4人。李時珍醫藥創新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021年9月15至17日,中華中醫藥學會聯合新華社《新華大健康》欄目共同開展了2021全國科普日在線科普直播活動。
中華中醫藥學會的會徽為一大一小兩個同心圓,內圈是由麥穗和兩個人組成,代表著中醫藥,外圈上方與下方為學會的中英文名稱。
學會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團結中醫藥和相關的自然和社會科學工作者,弘揚優秀中醫藥文化,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促進中醫藥科學技術的普及推廣,促進中醫藥人才成長和水平提高,聚焦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認真履行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為創新驅動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的職責定位,為助力健康中國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七屆理事會
職務 名單
會長 于文明
副會長 王國辰、仝小林(中國科學院院士)、閆樹江、李燦東、楊關林、楊明會、楊殿興、肖偉、陳達燦、鄭進、胡鴻毅、徐安龍
秘書長 王國辰
副秘書長 劉平、陸靜、陳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