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重熙八年(1039年)置州城,城為方形,周長5181米,為土所筑,高6米,城有4門,惟有西門保存較好。這是遼國皇帝的“行宮”和春行打獵駐足之地,當年這里除駐有遼軍官兵外,還為佛教圣地和貿易中心,曾出土不少唐至遼代的文物。
位于查干湖東北面的八郎鎮北上臺子村境內,地處嫩江、第二松花江交匯處。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塔虎”是蒙語“胖頭”的意思,由臨近的查干湖盛產胖頭魚而得名。據史料記載,塔虎城建于遼代圣宗太平二年(即1022年),距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原名長春州和金代肇州。
塔虎古城座北朝南,呈方形,城墻為夯土壘筑,周長11華里。雖然經歷了近千年的雨浸風蝕和戰火焚燒,但現存的城墻仍有五米多高,城中建筑物的遺址依晰可辨,由此可見當時工程之巨大,質量之高乘。塔虎城的城墻按方位開有四個城門,而且每個城門都有甕城圍護。城墻上每隔70米左右建有一座堞樓,共有64個,每個堞樓之間恰為一箭之地,便于遭敵偷襲時相互策應。城的四角還各建有一座角樓,角樓外呈圓形,凸出城角,高于城墻,便于及時掌握城墻內外的動態,城內西北處有古建筑遺址,相傳為遼金時期 歷代 君王來此春獵時簽發詔令,召見各部首領及外國使臣的“金鑾殿”。城外環繞城墻有二道護城河,使塔虎城形成墻高水深,易守難攻之勢。作為遼金時期的軍事重鎮,塔虎城南接黃龍府,北扼松嫩兩江,西鄰泰州城,西南為通往遼國首都上京臨潢府的重要通道。塔虎城除了作為遼代北方軍事重鎮以外,還是當時佛教勝地和貿易中心地。現存遺址中城內街道布局井然,官邸、衙署、樓臺、廟宇等大量建筑星羅棋布,錯落有致,足以看出當時的昌盛與繁榮。
塔虎城,遼、金城址,位于松原市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八郎鎮北上臺子屯北側嫩江南岸的平原上。西北10 公里是大安市,城西1公里是長春一白城鐵路,琿烏公路穿城而過。“ 塔虎” ,蒙語“ 胖頭魚” 之意,因其周圍湖泡過去盛產胖頭魚而得名。
城呈方形,方向正南、周長5213米。東墻1314米,西墻1298米,北墻1323米,南墻1278米。城墻高5一6.5米,基寬20一25米,頂寬1.5一2米。四面城墻上各筑有16個馬面。城四角各存一角樓址,平面為圓形,稍浸城內,外凸出城角。”基部直徑米,頂部直徑 28米,高出城墻1.5米。站在角樓址上,可監視左右兩側城墻,與馬面互為照應。城有4門,分設于四面城墻的正中。南、北兩門均遭破壞,東門已殘,唯有西門保存較好。城門外各有一半徑約 30米的半圓形甕城,甕城門開在側面。南、北城門寬25.2米,甕門偏東。西門12.3米,東門18.5米,甕門均偏南。城墻夯土壘筑、夯層清晰。城外距墻基 10米處,有兩道護城河,兩河間有一道寬8米、高出河床4一5米的土垣。內河寬13.5米外河寬 11.5米,深約3.6米。護城河于甕城處、隨其形向外彎轉而過。在角樓外,兩河之外又加一道短護城河,其堤壩較寬,兩端延伸到角樓兩側第一個馬面處,與第二護城河相通。東門外有一條東西向的河道,長750 米,寬80米,是當年引嫩江水入護城河的故道。城內已辟為耕地,有8處較明顯的臺地,高出地表約0.5米,其上磚瓦較多,是建筑址。古城的西、北為平原沃野,東為嫩江,東南為臺地類夾雜著沼澤,水旱兩路直通古城,為遼代長春州及金代新泰州故址。
西北角建筑址東西長33米,南北寬32米,高出地表約2.5米,瓦礫殘磚遍及臺上。外圍是兩道土墻,遺址表面可見獸面瓦當、綠釉筒瓦、鴉尾等建筑飾件殘部。城內東南角曾有一高臺,外有土墻圍繞,現已平毀,散布有少量的殘磚碎瓦和陶、瓷片。
城西南隅過去有 4處遺址,現已平毀。城內在公路兩側約100米、南北長700米的范圍內,灰土較厚,陶瓷片、建筑飾件分布較集中,曾出土黑白圍棋子、北宋銅錢和銅、鐵蒺藜等。距南墻 700米、西墻700米處有一土丘,東、南、北三側地勢略高,遺物分布較集中。其東側的高臺上,發現大量的鐵渣和紅燒土,是一處冶鐵作坊遺址。城內文物堆積厚達 5米,其中有灰燼、魚骨和獸骨等。 塔虎城周圍還發現許多與城有關的遺址。城東北距城墻50米處,有一座橢圓形土臺。此臺基部東西長38米,南北寬30 米,高5米,磚筑,石灰勾縫,非常堅固。高臺表面上鑲有牡丹花和蓮花等花紋磚,在臺下出土銅風鈴1件,為方柱形,四角呈卷云狀,做工精美。此臺已遭破壞,現僅存土臺。文物表明,此臺應是遼代的一座塔基。城東和城北發現居住址和建筑址,城南、城西、城北多處發現小型甕館墓葬。
古城中央地勢較高,可望城內全貌。自清末民初古城被開墾以來,城內建筑遺存大多被破壞。1975年,“農業學大寨”時平整土地,這些遺址被鏟平,只剩城西北角的一處建筑遺址。并于城南發現一磚室墓,墓室為方形,券頂,內壁抹白灰,上飾壁畫。隨葬品有銅鏡、陶、瓷器數件。城內遺物豐富,有大量磚、瓦、陶瓷片。建筑構件做工精細,造型優美。當時中原各名窯燒造的瓷器,在此都有發現。其中有一批完整的瓷器。品種有醬釉魚藻匜、定窯白釉蓮花盤、蓮花碗、雙魚碗、白釉瓜棱柱、白釉小口瓶、雞腿壇、黑釉雙系壺、醬釉三流三系壺、綠釉長頸瓶等。銅鏡是出土銅器中多的器物,有雙龍鏡、童子戲花鏡、雙魚鏡、昭明鏡、瑞獸鏡、十二生肖鏡、朱雀鏡等。雙龍鏡鏡緣刻有“長泰縣監”字樣。雙魚鏡有 3面,其中兩面有邊刻,一面刻“信州司侯司”,另一面刻“肇州司侯司”。此城發現銘文多的是瑞獸鏡,共28字,邊刻有“長春縣xx”字樣。湖州鏡,鏡薄紋精,造型別致,內鑄楷書“湖州真石十八郎,煉青銅無比照子”等字。銅人、銅佛、銅釜、銅錢也屢有出土,自清末此城址被開墾,多次出土銅錢,少者幾枚,多則千斤。多為北宋錢余為唐、南宋、遼、金錢。城中出土的生產工具,主要有鐵鏵、犁鏡、趟頭、刃、斧、钁和石磨等,也出土鐵鏃等武器。
1961年,吉林省人民委員會公布此城址為吉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0年,吉林省考古所對城內勘探中得知,城內原有縱橫街道9條,兩邊多為店鋪作坊。沿四周內城墻邊,有一條大街環繞全城,每到城門、角樓處,道路沿城墻內壁上升,斜坡式上到城墻上,專供護城士兵使用。
塔虎城地處嫩江、第二松花江交匯處西側(今前郭縣八郎鎮北上臺子村),地勢險要,在遼金時代是兵家必爭之地。據史書記載,塔虎城在遼代稱長春州,金代稱新泰州,是遼金時代著名的軍事重鎮和交易中心。
如今古城遺址的殘垣斷壁靜靜地躺在豐腴的田畝間。塔虎城平面呈正方形,周長5213米。城墻為土筑,分層施夯,十分堅固,雖歷九百余年,風蝕雨剝,現仍高5-6米,基寬20余米。每面城墻正中,各辟一門。門外設有半圓形“甕城”,門兩側分別筑有8個高出墻約半米的“馬面”(即垛口),全城共64個,相鄰兩個馬面之間相距70米,恰為一箭之地。古城的四角,各有角樓一座, 呈圓形,高出城墻,稍凸城墻內外,站在角摟上,可環顧左右兩面城墻,與馬面相照應,再加上城外兩道10余米寬、4余米深的護城河(角樓外加設一道),足見此城軍事防守設施甚嚴,絕非等閑之地。
古城于清末民國初年即已墾為耕地,地表面到處布有磚瓦殘塊及陶瓷碎片、獸骨、灰燼等,過去城內有8處比較明顯的建筑遺址,高出地表面約半米,上面遍布青灰色殘磚、布紋板瓦、筒瓦、瓦當、勾滴、甋吻、璃首等建筑構件。由于1975年平整土地,這些遺址都被推土機鏟平,現僅余西北角一處群眾稱為“金鑾殿”的建筑遺址,瓦礫殘磚遍及臺上。
古城東北角護城河外,有一橢圓形土臺,高約5米,群眾稱為“點將臺”,此臺原高10余米,磚筑,表面鑲嵌蓮花瓣形紋磚。臺下曾出土過方柱形卷云翅銅風鈴及蕩錘。蓮花是佛教的一種常用紋飾,風鈴則多為寺院殿檐、塔角之懸用。由此觀之,此臺可能為一塔基。遼金盛行佛教,常于城內外興建寺廟及佛塔。《遼史》曾記載過,道宗咸雍八年(1072年)三月,長春州、泰州 肇州(今洮南程四家子古城)、寧江州(一說扶余伯都納古城,一說三岔河石頭城子城〕就有三千余人自愿削發為僧尼。此城出土的各種銅佛,也可以印證這一點。
塔虎城遺址出土文物甚多,除大量的磚、瓦、陶建筑構件外,從生產工具到生活用品,從武器到貨幣,從宗教器物到各種裝飾品,其間石器、陶器、銅器、鐵器等應有盡有。
塔虎城,是吉林省境內保存比較完好的遼金古城遺址之一。塔虎城遺址對于研究遼金時期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諸方面,具有重要價值,因而在史學界和考古學界很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