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象形字。“乙”字早見于商代甲骨文,有左向和右向兩種寫法,甲骨文的“乙”字像植物破土而出時的萌芽形。金文粗體化,如圖2、圖3中的“乙”。篆文整齊化。秦漢以后右向寫法被淘汰,左向寫法逐漸規范,隸變后楷書寫作“乙”字。“乙”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經被借用,表示天干第二位,而且成為其常用的義項。由于殷商時代的貴族習慣用天干字作為死后的廟號,所以甲、金文中“乙”字常用作人的稱呼。此外,由“天干第二位”引申為“第二”的意思,也常與“甲”、“丙”等連用表示等級或數目。還用于指稱不確定的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