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級館惠陽區文化館切實履行作為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職能,行使公共文化權益,管理公共文化事務,代表公共文化利益,調動公共文化資源,承擔公共文化服務。作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一環,文化館負責組織、輔導、培訓文藝創作及各類文藝活動。2014年12月10日成立文化館理事會,并通過《惠州市惠陽區文化館章程》,積極開展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管理體系,為全力把惠陽區打造成為公共文化示范區而不懈努力。
以“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滿足群眾文化需求、充分實現市民文化權利”為宗旨,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文化資源,舉行各類公益培訓,致力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充分實現公民文化權利,包括為外來建設者服務,真正把文化深入基層,服務全體市民。
功能設置:設有群文部、業務拓展部、培訓輔導部、美術、書法、攝影部、辦公室、創作室、檔案信息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等以及合唱廳、多功能廳、器樂室、舞蹈教室、書畫教室、綜合教室、小劇場、音視廳、展廳、游藝室及各藝術門類的活動場所,負責文藝創作、文藝培訓、文藝演出及各藝術門類活動的組織策劃實施。
服務宗旨:以方便群眾為原則。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把解決群眾精神文化實際需求放在首位,利用場館優勢、有針對性地開設各種專業技能和藝術門類培訓班,注重本地群眾的特長,組織各種文藝社團,并為這些社團提供必要的場地服務和業務指導;加強與群眾的溝通,組織安排文化聯誼,展示等活動,使文化館成為文化技能培訓中心,各階層文藝愛好者之家,群眾享受文化生活的精神家園。
榮譽:多次榮獲國家級、省級、市級各類文藝獎項。
品牌活動:春節廣場活動、業余文藝團隊展演、社區文藝巡回演出等。
文藝演出和培訓、展覽活動:組織文藝下鄉演出、廣場演出等各類文藝演出活動、參與文藝交流活動、開展社區文藝輔導等各類文藝培訓活動、舉辦美術、書法、攝影、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等多項文藝展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