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縣文化館座落位于梅江河西岸附近,獨幢四層樓房,與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高級中學等構成了縣城文化教育功能區。現有館舍面積8338.25平方米,是集辦公、培訓、展覽、排練和演出等為一體的綜合性場館。解放前為民眾教育館,解放后,于1951年4月10日成立人民文化館,1953年更名為文化館,屬公益性全額事業單位,承擔著全縣群眾文化活動的組織輔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現有職工18人,設有辦公室、輔導培訓部、創作調研部、文化活動部、數字文化中心、后勤保障部、演藝部、非遺保護中心、財務室9個部室。
近年來,縣文化館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兩為”方向和“雙百”方針,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和諧社會為己任,以豐富廣大群眾精神生活為職能,每年組織開展各類大中小型群眾文化活動100余場次,極大地豐富和活躍了全縣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建立健全了秀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編印了近十萬字的秀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名錄。“秀山花燈”、“秀山民歌”先后申報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龍鳳花燭”、“薅草鑼鼓”、“余家儺戲”、“陽戲”、“傳統辰河戲”、“三六福”“竹編”、“打繞棺”、“保安燈兒戲”、“晶珠苗繡”、“辛家豆腐乳”、“洪安腌菜魚”等15項被列為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同時,充分發揮文化館自身優勢,積極開展文化館免費開放工作,舉辦文類文藝培訓、學術交流、展覽、講座、送文化下鄉、下基層活動,得到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
群眾文化活動和文藝創作繁榮活躍。現有花燈隊、健身隊、鑼鼓隊、柔力球隊及社會群眾文藝團體56個,擁有業余群眾文藝骨干和文藝愛好者3600人。2011年以來,創作各類藝術作品500余篇(幅),在市以上報刊發表、展演80篇(幅),出版專著4部。
經過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縣文化館近年多次榮獲市縣基層文化先進單位、優秀基層黨組織和市縣大型文化活動組織獎。2010年被中宣部、文化部、國家新聞總署評為“全國服務農民、服務基層文化建設先進集體”,2015年在全國第四次文化館評估定級中被評為國家一級文化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