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英和律師事務所始建于1981年3月,前身為魚臺縣法律顧問處,2001年1月經省司法廳批準與政府脫鉤改制為合伙所。英和律師事務所按專業分工設立了法律顧問部、刑事業務部、民商業務部、行政業務部和綜合辦公室,各部室均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和豐富的辦案實踐經驗,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服務奠定了良好的基
1、公司、企業、其他組織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事項的代理;
2、參與公司、企業、其他組織的聯營、購并、承包、租賃;
3、參與公司、企業的破產清算工作;
4、參與公司、企業的改制重組工作;
5、為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與產權交易提供法律咨詢;
6、承辦與公司、企業的主體資格有關的案件;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其他業務領域;
7、公司證券的發行或增發及上市;
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法律可行性審查;
2、外商投資合同的起草、審查;
3、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代理;
4、外商投資企業破產清算;
5、訴訟或仲裁的代理;
6、與其外商投資相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1、背景情況調查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2、代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及復議、聽證,包括進行訴訟請求分析和策略研究,代為起訴和上訴、應訴、答辯、反訴、和解談判等;
3、代理參與仲裁、調解及其他爭議解決程序;
4、復雜疑難案件的分析及策略研究;
5、就可能引起訴訟的商業決定或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6、代理中外客戶在各級法院進行判決、裁決和其它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英合所主任劉敏同志多次立功受獎,先后被市司法局、團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廳和省律師協會授予全市十佳律師、誠信律師、最佳刑辯律師、模范英雄等光榮稱號。其他律師也多次受到中共魚臺縣委、縣政府等有關部門的表彰和獎勵。成功地辦理了一大批民事、經濟、行政、刑事案件,為顧問單位及當事人挽回、避免經濟損失近億元,切實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英合所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注重本所人員政治、業務、道德素質的培養和提高。為此建立健全了業務培訓制度、重大疑難案件研討制度、政治、業務學習日制度、錯案賠償制度等四十余項規章制度,堅持不懈地開展了爭創“人民滿意律師事務所”、爭創“人民滿意好律師”活動和“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評查活動以及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活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
英合所先后受到市司法局、團市委、市中級法院、中共魚臺縣委、縣政府表彰,被授予“濟寧市先進律師事務所”、“人民滿意政法單位”、“濟寧市優秀婦女維權崗”、“濟寧市優秀律師事務所”和“政法系統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