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是民政部首批認定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2009年1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設立登記,業務主管部門為民政部。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的使命是幫老弱者安生,助貧困者自強。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中華救助”)是民政部首批認定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2009年1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登記設立。十一年來,在許嘉璐理事長的帶領下,中華救助秉承“幫老弱者安生,助貧困者自強”的使命,開展了扶貧濟困、助教助學、大病救助等各類公益項目,受益人群達數百萬人。
2021,中華救助新十年戰略業已開啟,我們將圍繞“服務弱勢人群,共創美好生活”的愿景,以“誠信、專業、高效、服務”為核心競爭力,以“純粹、平等、合作、快樂”為機構文化,攜手社會各界力量,喚醒靈魂善意,共同打造“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的美好社會。
幫老弱者安生,助貧困者自強。
服務弱勢人群,共創美好生活。
誠信、專業、高效、服務
純粹、平等、合作、快樂
依法組織、開展常年和專項社會募捐,接受海內外各類社會捐贈;
根據社會救助對象實際,開展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
通過各種方式,資助城鄉貧困人員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
支持社會救助研究和宣傳,開展社會救助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為相關公益活動提供社會救助咨詢服務;
組織表彰為社會救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
2011年11月28日,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入選2011福布斯中國慈善基金會榜“中國最透明的25家基金會”。
2011年12月30日,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入選中國公益慈善網評選的“公募基金會透明指數前20”。
2015年4月28日,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在第十二屆(2015)中國慈善榜活動中,榮獲“中國十大基金會”。
2016年4月26日,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在第十三屆(2016)中國慈善榜活動中,入選“2016公募基金會榜單TOP15”。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被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授予“2016網絡公益年度特別貢獻獎”。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被授予“中國慈善聯合會2016年度推動者”稱號。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被《界面》評為“2017年中國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會榜50強”。
在第十四屆(2017)中國慈善榜活動中,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被評選為“十大公益基金會”。
在第十五屆(2018)中國慈善榜活動中,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被評選為中國基金會TOP10。
在第十七屆(2020)中國慈善榜活動中,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榮獲“中國慈善榜 榜樣基金會”稱號。
2022年2月23日,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召開理事會換屆會議暨第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基金會新一屆領導機構,成立了監事會。
【理事會成員簡介】
理事長:
鄭國君,男,漢族,1956年生,中共黨員,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專業研究生。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副秘書長(正廳長級),吉林省民政廳廳長、黨組書記,吉林省老齡辦主任、黨組書記(兼),吉林省人民政府參事。
副理事長:
胡廣華,男,漢族,1962年生,中共黨員,北京經濟勞動學院研究生,曾任聯想集團總裁辦公室主任,香港聯想國際副總經理,神州數碼(深圳)公司總經理,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理事、秘書長。
理事:(按姓氏筆畫為序)
土觀倉,男,藏族,1980年生,無黨派人士,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佛學專業。現任青海省佛教協會副會長、互助縣政協副主席。
包鐵軍,男,漢族,1958年出生,中共黨員,北京師范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生。現任央企中廣通股權投資基金(海南)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執行總裁,中廣通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關信平,男,漢族,1956年生,中共黨員,南開大學人口經濟學專業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教授。
米勇生,男,漢族,1955年生,中共黨員,北京師范大學哲學專業,曾任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理事。
吳京偉,男,漢族,北京工商大學機械工程專業本科。現任中國生態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執行董事,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理事。
肖隆君,男,漢族,1978年生,民盟盟員,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民政行政管理系法律專業。曾任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理事。
鄭國君,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理事長
胡廣華,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副理事長。
趙中華,男,白族,1968年生,倫敦大學皇家霍洛威學院社會治理專業研究生。現任世界動物保護協會(英國)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
浦巍,男,漢族,1974年生,中國人民大學高級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學位。現任首控基金管理無錫有限公司董事長,無錫市政協常委,民進無錫市委委員,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理事。
【監事會成員簡介】
監事長:
田雷,男,漢族,1972年生,中共黨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正高級經濟師,律師資格。具有國有金融企業風險內控、人力資源、審計合規等多個領域管理經歷,熟悉法制化公司(機構)治理。
監事:(按姓氏筆畫為序)
林閩鋼,男,漢族,1967年生,中共黨員,現任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民政部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
張吾龍,男,漢族,1964年生,中共黨員,現任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廣東省國強公益基金會理事、內蒙古老牛慈善基金會監事。
【首屆理事會成員】
許嘉璐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理事長
我國著名的語言學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江蘇淮安人,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畢業,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會主席;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七屆、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師范大學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漢語文化學院院長;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院長。此外,還擔任世界漢語教學學會會長、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理事長、尼山世界文明論壇組委會主席等職務。
時正新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秘書長(2009.3-2013.5)
曾任民政部辦公廳主任
胡廣華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屆理事會秘書長(2013.5-2022.2)
曾任聯想集團總裁辦公室主任,香港聯想國際副總經理,神州數碼(深圳)公司總經理
副理事長:
劉長樂 鳳凰衛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總裁,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
理事:(按姓氏筆畫為序)
米勇生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原司長
吳京偉 中國生態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執行董事
時正新 曾任民政部辦公廳主任,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首任秘書長
肖隆君 曾任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
張繼禹 中國道教協會原副會長
胡廣華 曾任聯想集團總裁辦公室主任,香港聯想國際副總經理,神州數碼(深圳)公司
總經理,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秘書長
鐘南山 呼吸病學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導師
浦 巍 首控基金管理無錫有限公司董事長,無錫市政協常委
潘石屹 SOHO(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聯合創始人
監事:
林閩鋼 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民政部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張吾龍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體育與運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大愛清塵公益基金
大愛清塵基金,源自2011年6月15日由著名記者王克勤聯合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共同發起的“大愛清塵·尋救塵肺病農民兄弟大行動”,是專項救助中國600萬塵肺病農民,并致力于推動預防和最終消除塵肺病的公益基金。大愛清塵基金主要開展塵肺農民醫療救治、子女助學、制氧機捐贈、尋訪與助困、康復訓練、塵肺媽媽創業等項目,對塵肺病農民工及其家庭進行多方面的救助。
2.愛心衣櫥項目
愛心衣櫥項目源于2011年,以“用愛呵護孩子冷暖,用心陪伴孩子成長”為使命,通過各種渠道,匯聚社會各方力量籌集資金,為偏遠、貧困地區的孩子們定制防風防雨保暖透氣的新衣服,并倡議社會各界愛心人士關注貧困地區兒童的心靈關愛和教育問題。主要開展的項目活動有心暖新衣、傳愛項目和益童計劃等。
3.關愛抗戰老兵公益基金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關愛抗戰老兵公益基金,是由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與深圳市越眾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全國性公募基金。關愛抗戰老兵公益基金致力于抗戰老兵助養行動:尋找、關愛幸存抗戰老兵,改善老兵的生活及醫療條件,讓老兵安度晚年;老兵心愿:幫助實現抗戰老兵最后的心愿,讓抗戰老兵與我們減少遺憾;“老兵萬歲”:為百位百歲抗戰老兵祝壽,讓他們在百歲生日時感受我們的敬意和溫暖;抗戰老兵光明行動:為因眼疾而導致視力模糊的抗戰老兵提供檢查、治療手術。此外,老兵基金還分別在清明節、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和國家公祭日等相關時間節點進行了緬懷抗戰先烈、傳承抗戰精神的活動。
4.幸福列車公益項目
“幸福列車”是基金會的品牌項目,活動以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為指導精神,緊扣“農村留守兒童缺乏的是與父母團聚和溝通”留守兒童主要需求開展項目活動。為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的生活、學習、校園、心理等方面提供物資、課程以及補助,并倡導社會關注留守兒童及留守兒童教育等問題。
5.銀天使計劃
銀天使公益計劃是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的自主項目,旨在通過發放各類溫心禮包、志愿者陪伴等方式關愛空巢老人,解決空巢老人的部分生活需求以及心理需求。每年,銀天使計劃與各地公益機構展開合作,為青海、云南、甘肅、陜西、貴州、重慶、寧夏等地符合救助條件的空巢老人,帶去價值200元的溫心禮包(根據各地情況,禮包內容有所不同,禮包類型包括保暖衣物包、生活必需品包、藥品包,以及保健包等),并輔以志愿者上門陪伴形式撫平老人內心的孤寂。受惠老人近一萬人。
6.罕見病醫療援助工程
主要是對貧困罕見病患者進行醫療救助,針對罕見病個案提供醫療資源轉接、各地醫保信息、最新藥物進展、個案資金援助的全方位支持。自設立以來,已接受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的患者求助,涉及到超過150種疾病種類。
7.攜手中非愛加艾減
愛加艾減公益基金旨在幫助非洲受艾滋病影響的婦女和兒童,通過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等國際機構協調,支持在南非、加納、馬拉維、布隆迪等非洲10國開展的艾滋病防治相關項目。
8.鐵血老兵公益基金
鐵血老兵公益基金,主要對生活困難、孤獨無依的老兵群體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愛和幫扶,基金主要依托關愛老兵志愿者開展“愛心禮包”月捐活動、“溫暖老兵行”“暖冬活動”“為老兵尋戰友”等系列活動,為老兵帶去物質幫扶和精神關愛。
9.雪蓮之花青少年慈善基金
雪蓮之花青少年兒童慈善基金主要針對青海、西藏地區貧困兒童特別是孤兒進行救助,包括助學、發放冬季溫暖包(采購棉衣棉鞋)、改善他們的營養膳食及學校環境等。
10.SPARK網絡公益支教公益基金
通過互聯網支教平臺對貧困地區學校進行英語支教,提升農村學生教育普遍存在的英語弱勢,并減緩農村教師教學負擔過重等問題。
11.“袁立關注 沉重的呼吸”公益基金
“袁立關注 沉重的呼吸”公益基金,主要對塵肺病農民工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在醫療康復方面,為病人提供一定的資金和醫療器械,幫助塵肺病人治療、康復、舒緩疼痛,改善生活質量;同時,對塵肺病農民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對他們開展技能培訓、心理重建、子女助學等幫助。
12.明天愛心基金
明天愛心基金主要開展“讓愛回家·愛心陪伴空巢老人”和關愛寶貝公益項目,針對空巢老人和貧困兒童進行教學及醫療救助。
13.“朗視界 沐光明”公益基金
基金為符合援助標準的濕性年齡相關性眼底黃斑病變患者提供免費的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援助,改善他們的視力健康及生活水平。同時,還在安徽、江西、四川等地開展了慈善義診活動,組織全國眼科專家為當地民眾進行眼科疾病的全面篩查診治,并提供藥物援助和生活救助;同時與當地醫生進行交流,促進當地的醫療水平。
14.醫基金
醫基金通過對不同病種群體進行醫療救助和疾病知識宣傳,幫助更多的貧困患者能夠獲得藥品援助和規范持續的治療,提高生命質量;此外,項目還充分整合大城市大醫院專家醫療資源優勢,通過各地項目醫院之間的交流,提升急性冠脈綜合征規范治療的普及率,加強各區域之間醫院醫生交流溝通。
15.“一路平安·讓愛回家”公益項目
“一路平安·讓愛回家”公益項目旨在幫助在城市務工的農民兄弟返鄉、與家人團圓。每年春節期間,組織大巴車從全國多個城市出發,前往廣西、福建、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山東等全國主要勞務輸出城市,送上萬名貧困外出務工人員回家與家人共度新春佳節。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英文China Social Assistance Foundation,縮寫CSA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于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本基金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開展公開募捐。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中國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匯集海內外愛心善舉,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救助城鄉特困群體,促進社會救助事業發展,服務社會和諧文明。
本基金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基金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來源于發起人捐贈。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民政部。
第七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根據社會救助對象實際,開展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
(二)通過各種方式,資助城鄉貧困人員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
(三)支持社會救助研究和宣傳,開展社會救助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為相關公益活動提供社會救助咨詢服務;
(四)組織表彰為社會救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
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九條 本基金會由10-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條 理事的資格:
(一)擁護本基金會的章程;
(二)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三)對慈善事業有一定貢獻;
(四)有相當的社會影響力。
第十一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并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并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二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一)本基金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推薦理事候選人;
(三)參加本基金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對基金會的工作進行審議、監督、批評、提出意見或建議等。
義務:
(一)履行本基金會宗旨;
(二)為推動社會救助事業盡力工作;
(三)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四)執行本基金會的決議;
(五)完成本基金會的工作;
(六)積極參加本基金會的各項募集活動或公益活動。
第十三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變更和終止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并。
第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2-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九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二十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并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一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二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四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于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六條 擔任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于: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愿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及基金的合法保值增值;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后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于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于捐贈目的。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于:
(一)本基金會業務范圍慈善項目的資助;
(二)本基金會籌資及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投資活動是指: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超過1000萬元的投資。
重大募捐是指:
(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須經審批的或全國性募捐活動;
(二)舉行大型公益演出的社會募捐;
(三)預計募捐額超過1000萬元的募捐;
(四)在境外的募捐活動。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八條本基金會按照國家關于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的年度支出和年度管理費用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四十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報、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國家關于慈善組織的相關規定每年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應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注銷后的剩余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用于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公益事業。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慈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經2020年7月31日第1屆第28次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理事會。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