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關于聯動調整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的通知》(長發改價商〔2024〕113號),自2024年12月1日起,長沙天然氣收費標準如下:
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等中心城區聯動上調居民第一階梯氣價,聯動上調后的第一、二、三階梯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分別為2.992元/立方米、3.590元/立方米、4.488元/立方米。
二、長沙縣星沙城區、望城區城區、寧鄉市城區、瀏陽市經開區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聯動調整,調整后具體價格、調價時間與長沙市中心城區保持一致。
三、對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按照調整前價格執行,即第一階梯氣價仍然按照2.65元/立方米執行;同時每月每戶仍然享受原本有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