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倣出身蘭陵蕭氏,公元827年考中進士,唐宣宗大中年間歷任諫議大夫、給事中。
唐朝設立三省制,門下省長官是侍中、副官是門下侍郎,其下又有四名中層干部,稱給事中。門下省負責復核文件詔令。尚書省是外省,是具體業(yè)務部門;中書省是內(nèi)省,是皇帝本人的辦公廳。軍政事務由尚書省下轄六部起草,報給中書,中書呈遞給皇帝御批,發(fā)回尚書省根據(jù)御批執(zhí)行。而門下省居于兩者中間,如果覺得尚書省報過來的文件不合適,可以“駁回”,如果覺得中書省發(fā)出的御批不合適,可以“封還”,合成“封駁”。蕭倣所任給事中便具有“封駁”職權。
蕭倣處事公正,盡忠職守。藍田尉直弘文館柳珪升遷右拾遺,蕭倣和同僚鄭裔綽認為柳珪對父親柳仲郢不孝,不可能對君盡忠,便封還詔書。這是給事中的職責,沒有他們的同意,皇帝的詔書就能無效。公元858年,宣宗任右金吾大將軍李燧為嶺南節(jié)度使。前去宣詔的宦官已經(jīng)前往李燧的家中,蕭倣得知后,認為李燧不是合適人選,于是封還了宣宗的詔書。
當時,宣宗正在看戲,得知詔書被封還,身邊一時找不到使者,只能派一個演員把宣詔的宦官追回來,改任涇原節(jié)度使李承勛為嶺南節(jié)度使。后來李承勛成功平定了嶺南的叛亂,說明蕭倣識人之準。宰相令狐綯推薦李涿任安南節(jié)度使,當李涿因嚴酷被免職后,令狐綯又想起用他為壽州團練使、宣歙觀察使。蕭倣不怕得罪令狐綯,上表反對這件事,他的正直得到朝廷上下交口稱贊。
后來,蕭倣在集賢學士任上被任為嶺南節(jié)度使。公元862年,他的兒子蕭廩中進士第,為尚書郎,辭官前往服侍。廣州多用谷紙(一種名紙),蕭倣想到任后,讓兒子修補缺落的書籍。蕭廩勸道:“書修補好后,肯定得用箱子裝,到時候別人看到了,以為里面裝的是我們貪污腐敗的財物。”蕭倣認為很有道理,于是打消了這個想法。
嶺南商業(yè)發(fā)達,有很多奇珍異寶,但蕭倣不取一物,還堅持公物不入私門。有一次,蕭倣家人患病,大夫要用烏梅入藥,蕭倣的隨從便從官府廚房中取來一些。蕭倣知道后,催促家人從集市上買來烏梅,如數(shù)歸還官府。
蕭倣任滑州刺史時,由于當?shù)貫l臨黃河,經(jīng)常發(fā)生水災。蕭倣就實施了一個大工程,南移黃河四里,將黃河恢復了先前較為平穩(wěn)的流向,還加固堤壩,使百姓得保安寧。此舉得到唐懿宗的嘉許,因而加任蕭倣為刑部尚書、檢校兵部尚書。后來,蕭倣又升遷為司空,受蘭陵郡侯。
為公為私應兩清。歸還烏梅這件事看似有些小題大做,其實是蕭倣不想開取用民財?shù)南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