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化館是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純公益性事業單位,創建于1979年,前身是嘉興地區群眾藝術館,1983年撤地建市,嘉興地區群藝館一分為二,建立湖州市群眾藝術館,1988年11月撤區并市,原城區、郊區文化館同時并入湖州市群眾藝術館。2001年湖州市文化體制聯動改革,湖州市越劇團、湖州市湖劇團、湖州市文化藝術培訓中心并入湖州市群眾藝術館;2003年湖州寧長劇院撤并入湖州市群眾藝術館;2010年設立湖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與湖州市群眾藝術館合署辦公。2008年,被評為國家一級館。2012年更名為湖州市文化館。
主要職能:1.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培訓等,普及科學文化知識,開展社會教育,提高群眾文化素質,促進精神文明建設。2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指導群眾業余文藝團隊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干。3.組織并指導群眾文藝創作,開展群眾文化工作理論研究。4.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5.指導縣區文化館工作,配送文化資源和文化服務。
館舍坐落于仁皇山新區長興路99號,建筑面積5800余平方米(其中館本部3951平方米,府廟培訓教室1849平方米),擁有多功能大型展廳1個、小展廳1個,大小會議室2個,培訓教室8個、大小排練廳4個。館下設綜合辦公室、藝術創作指導中心、社會文化指導與培訓中心、城市文化聯盟辦公室、民間藝術研究中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辦公室)五個部門。目前,全館工作人員48人,在編人員41人(編辦核編46個),編外7人,其中管理3人,副高級以上職稱8人(正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23人,初級職稱7人。大專以上學歷35人(研究生2人)。
近年來,湖州市文化館在組織傳播先進文化、舉辦、承辦市級、省級大中型群眾文化藝術活動、實施社會文化輔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創作出諸如越劇小戲《瓜園會》、舞蹈《蠶匾上的婚禮》、音樂情景劇《一頂帳篷一個家》、湖州三跳《三張火車票》、歌曲《姑娘村長》、《紅蠶匾》等一大批榮獲全國“群星獎”、省“五個一”工程獎等重要獎項的優秀文藝作品;以“三個三”基層文化輔導、“小荷風采”藝術培訓基地、“群文系列專家講師團”等文化輔導項目為載體,面向農村和社區長期開展文化建設的指導、輔導、服務工作,有效推進農村“文化禮堂”建設,并為基層培養了大量文藝骨干和人才;創新實施“文化走親”、“城市文化街景”、“城市文化陽臺”、“送戲下鄉”、“湖城春曉”廣場文藝演出、“湖腔雅韻”古戲臺戲曲展演、“城市藝術課堂”免費培訓等文化服務品牌,進一步豐富基層群眾文化生活;同時,積極挖掘、整理、研究、開發、利用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創新開展“湖劇振興計劃”,出版《湖州市非遺大觀》、《湖州風俗志》、《苕霅遺韻-湖州非遺精選中英雙語讀本》、《漫畫說非遺-湖州優秀非遺繪本》等,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打造出如大型風情音舞詩畫《太湖之州》、《傾聽湖州》、《黃河大合唱》、《禮贊》、《新年合唱音樂會》等極具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