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級館——衡陽市石鼓區文化館屬于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是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的重要場所,肩負著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社會審美教育,實現人民群眾的文化利益,促進廣大人民群眾全面發展的歷史重任。文化館隸屬于石鼓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獨立法人單位。文化館下設辦公室、檔案室、財務室;分專業門類成立了音樂工作室、美術工作室、舞蹈工作室、文學工作室、信息工作室。
1959年冬,區民辦文化館正式成立,館址設在現后宰門糧店處,由城北區文教科主管,有工作人員2名,負責管理全區個體書攤、古籍書店、漁鼓和皮影藝人。1960年遷入司側街20號,并受托管理北區市場內的“大眾游藝場”,增加工作人員3名,分別負責會計、出納、歌舞和圖書管理。包括大眾游藝場在內,共占地約8000平方米,均系磚木結構平房。
1963年,城北區民辦文化館改為公辦文化館,由市文化館調入2名國家干部,負責管理從眾游藝場、皮影隊、漁鼓隊、雜技隊。所有集體編制人員全部調出,另行安排工作。1965年“四清”運動后,雜技隊解散,外籍演員各自回原籍,衡陽籍演員分別安排為區屬企業職工。1966年11月,全館共有國家干部3人。1967年-1969年,3名干部先后調出,文化館正常活動停止,館舍場地被占用,設施下落不明。
1978年,區委決定恢復城北區文化館。通過一年多努力,于1979年9月收回了原北區文化館(司側街20號)主要館舍和場地共886平方米。1980年底,全館在編人員5人,分別擔任音樂、舞蹈、曲藝、美術工作,財務由區文化科兼管。1982年7月,文化館財務建立單獨賬號,實行獨立核算,1986-1995年,區文化館在編人員6人,分別擔任音樂、舞蹈、美術、曲藝、圖書管理、財務、內勤工作。
1988年,開展“以文補文”活動,將628平方米場地改建為歌舞廳和音樂茶座。1994年4月由于舊城改造,區文化館886平方米館舍全部拆除。經區政府與房地部門多次協商,由房地部門按原有面積在新的建筑物中重新安排文化館場地。
2008年9月,由于區政府整體搬遷,文化館遷址船山路43號共創大廈五至八樓。現館址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培訓教室、排練廳環鏡舒適,設施齊備,師資力量雄厚,以成為石鼓區群眾文化活動的前沿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