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地質地貌養殖區地處康滇地軸南段北側的偏西一隅,地層發育完全,褶皺、斷裂發育,境內多山,山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90%以上,有“九分山水一分壩”之稱。最高海拔3657m,最低海拔556m,地帶性土壤有暗棕壤、棕壤、黃棕壤、紅壤,非地帶性土壤以紫色土為主,土壤酸堿性適中,土質疏松,透氣性好,ph值4.96,適宜養殖區域的海拔為650m~3000m的山區、半山區及壩區,森林覆蓋率60.69%,草山草場資源豐富,環境優美,山清水秀。2、水文情況:養殖區內主要河流有10條,其中漁泡江、多底河、灣碧河、萬馬河、蜻嶺河、龍川江、勐果河、黑魯拉河8條屬金沙江水系;馬龍河、綠汁江2條屬元江水系。水資源豐富,周邊無污染,水質優良。3、氣候狀況:養殖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總的氣候特征是冬夏季短、春秋季長;日溫差大、年溫差小;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干濕分明、雨熱同季;日照充足、霜期較短;降水偏少、春夏旱重。年最高氣溫41.5℃,最低氣溫-7.4℃,年均氣溫為17.8℃,無霜期為248天,年平均日照為2450小時,年平均降雨量920mm。
地域范圍
楚雄撒壩豬產地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境內,涉及九縣一市的103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0°43′~102°32′、北緯24°13′~26°30′,東西最大橫距175千米,南北最大縱距247.5千米,養殖區域范圍29258平方千米,年出欄生豬50萬頭,年產豬肉3萬噸。九縣一市的103個鄉鎮分別為:楚雄市(鹿城鎮、東瓜鎮、呂合鎮、紫溪鎮、東華鎮、子午鎮、蒼嶺鎮、三街鎮、八角鎮、中山鎮、新村鎮、大過口鄉、大地基鄉、樹苴鄉、西舍路鄉);雙柏縣(妥甸鎮 、大莊鎮 、鄂嘉鎮 、法裱鎮、 大麥地鎮、 愛尼山鄉、 安龍堡鄉 、獨田鄉);牟定縣(共和鎮、新橋鎮、江坡鎮、鳳屯鎮、蟠貓鄉、戌街鄉、安樂鄉);南華縣(龍川鎮、沙橋鎮、五街鎮、馬街鎮、兔街鎮、雨露白族鄉、一街鄉、羅武莊鄉、五頂山鄉、紅土坡鄉);姚安縣(棟川鎮、光祿鎮、前場鎮、彌興鎮、太平鎮、適中鄉、左門鄉、官屯鄉、大河口鄉);大姚縣(金碧鎮、石羊鎮、六苴鎮、龍街鎮、趙家店鄉、新街鄉、曇華鄉、桂花鄉、灣碧傣族傈僳族鄉、鐵鎖鄉、三臺鄉、三岔河鄉);永仁縣(永定鎮、宜就鎮、中和鎮、蓮池鄉、維的鄉、猛虎鄉、永興鄉);元謀縣(元馬鎮、黃瓜園鎮、羊街鎮、老城鄉、物茂鄉、江邊鄉、新華鄉、平田鄉、涼山鄉、姜驛鄉);武定縣(獅山鎮,高橋鎮,貓街鎮,插甸鄉,田心鄉,發窩鄉,萬德鄉,己衣鄉,東坡鄉,環州鄉,白路鄉);祿豐縣(金山鎮、廣通鎮、碧城鎮、仁興鎮、勤豐鎮、一平浪鎮、羅川鎮、土官鎮、黑井鎮、和平鎮、中村鄉、川街鄉、妥安鄉、高峰鄉)。
產品品質特性特征
1、外部特征:楚雄撒壩豬全身黑毛,極少數為火毛。體型中等,體軀狹長,腹部下垂,臀部稍尖斜,頭中等大;額窄有八卦皺褶,耳中等大,耳根軟而下垂。嘴筒長,少數中等。四肢堅實有力,尾粗長,尾根低,有效乳頭5對以上,對稱且排列整齊。楚雄撒壩豬性成熟早,公豬初情期3~4月齡,母豬5月齡開始發情;公豬配種年齡約6月齡,母豬約7月齡。
2、內在品質指標:楚雄撒壩豬屠宰率≥70%,胴體瘦肉率≥42%,解凍失水率≤9.8%,肌肉脂肪≥6.0%, 豬肉質細膩,味香可口,營養豐富。生豬屠宰后,胴體肌肉呈鮮紅色,脂肪清亮,肌肉和脂肪指壓具有彈性,反映風味獨特指標的谷氨酸≥2.50%、精氨酸≥0.70%,水分含量≤70.0%,pH值5.3~6.0,粗脂肪≤28.0%,蛋白質≥18.0%,氨基酸總量≥15.0%。
3、質量安全要求:撒壩豬養殖和銷售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產品質量嚴格按NY5030-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藥使用準則》,NY5031-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5032-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料使用準則》,NY5033-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管理準則》的規定執行。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適宜養殖區域一般選擇在海拔3000~650m,年平均氣溫17.8℃,年平均日照時數2450小時,年平均降雨量920㎜的山區、半山區和壩區。豬場應選擇在地勢高燥、背風向陽、地下水位較低、水源充足,交通方便,對周圍環境不造成影響的地方修建。
2、品種選擇:選擇本地養殖歷史悠久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優良的地方豬種—撒壩豬,1986年列入《中國豬品種志》,2011年列入《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志.豬志》,是云南省的“六大名豬”之一。
3、養殖規程:3.1、品種選育:采用開放核心群閉鎖與定期開放育種體系,優秀個體世代重疊,個體與家系選擇相結合的選育方法。在品種選育時,除了注重外貌典型特征和種用標準外,還注重初生、70日齡、6月齡和配種前3個階段的選擇以及注重初產經產成績進行選擇;結合個體的性能成績和親緣關系進行選留個體的選配,同質選配與異質選配并舉,嚴防群體混雜的保種方法,選留合格的撒壩豬做母本,擴大撒壩豬的養殖規模和發展速度。3.2、飼養管理:因地制宜,根據當地氣候環境條件不同及養殖場(戶)的飼養規模和飼養水平而定。撒壩商品豬和含撒壩豬血緣的雜交商品豬采取以生態養殖為主,圏養和放養相結合的飼養方式。圏養至40~50公斤時放入山林,飼料以65%的玉米、粗糠和35%的紫花苜蓿、紫草、菜葉以及農副產物相結合的飼料為主。商品豬養殖周期長,耐粗飼,能充分消化牧草和農家飼料,養殖期12個月左右,飼養至120公斤以上出售。3.3、飲水:飲水水質必須使用符合NY5027-2008《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規定的山泉水、河水、井水或自來水。3.4、疫病防治:飼養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云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3.5、疫病監測: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規的要求,制訂疫病監測方案,并組織實施。常規監測的疫病包括口蹄疫、豬高致病性藍耳病、豬瘟。根據監測結果,適時免疫及補針。3.6、檢疫:出欄前和屠宰前后分別申報和實施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3.7、出欄調運:商品豬養殖周期為12個月左右、出欄體重達到120公斤為出欄最佳時期。商品豬調運應經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根據GB16549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疫,并出具檢疫證明,合格者方可出欄上市或屠宰。3.8、屠宰加工:屠宰加工實行定點屠宰、設施設備等應符合GB/T17237的要求,加工用水應符合NY5028的要求。3.9、生產記錄:生產記錄應包括豬只來源、配種、產仔、哺乳、斷奶、增重、疫病防治、病死豬死亡記錄、獸藥投入品使用、出售等信息,記錄最少保存3年。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嚴格遵守《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規范》,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使用制度。在保護地域范圍內的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志,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簽定標志使用協議,并按照相關要求規范生產和使用標志,統一采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