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融資模式哪些
1、TOT融資
TOT是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后,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于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后,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2、PPP融資模式
PPP是指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3、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于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采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4、ABS融資模式

ABS融資模式 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很多國家和地區將ABS融資方式重點用于交通運輸部門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能源部門的電力、煤氣、天然氣基本設施建設項目;公共事業部門的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和電信網絡等公共設施建設項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5、BOT模式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后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
二、項目融資平臺有哪些
1、地方融資平臺
地方融資平臺是指由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于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肥瘠不一的項目。
2、地方政府融資平臺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3、第三方融資平臺
第三方融資平臺是指在整個的融資產業鏈中居于中間環節,連接著上游的PE/VC和下游的有融資、并購以及上市需求的企業。它們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吸收民間資本,為資金項目提供點對點的對接平臺。
4、互聯網融資服務平臺(P2B)
互聯網融資服務平臺(P2B)是有別于P2P網絡融資平臺的一種全新的微金融服務模式。P2B是指person-to-business,個人對(非金融機構)企業的一種貸款模式。
三、項目融資要注意哪些事項
1、忌盲目吹噓
對自己的項目充滿信心,對于一個融資者來說這是成功的基礎。但是有些項目方在介紹項目時一味夸大,盲目吹噓,并且為了爭取投資者更多的資金,甚至輕易許諾高額回報。其實,這反而會給投資者造成融資方不切實際、甚至“誠信不佳”的不良印象。要知道項目固然好,但是投資者更注重人的因素,畢竟人是決定一個企業項目成敗的決定內因。
2、忌認知不足
企業項目好不好只是第一步,而且與最后成功與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投資者作為理性經濟人關心的是企業項目能否打開市場、實現盈利。所以投資者更愿意聽到融資方對企業項目總體的市場前景、競爭對手、行業環境、風險狀況、財務規劃、營銷策略、預期回報、項目團隊等方方面面進行深入而詳細地分析。
3、忌管理滯后
對于企業團隊來說,一定要有一個相當專業的技術帶頭人,同時團隊成員或精于管理、或精于市場開發,總之優勢互補各有所長。而且整個團隊氛圍良好,管理有序。一些項目方往往注重對自己項目、產品的包裝、介紹,而忽視將自己良好的團隊建設呈現給投資者。項目方尤其是創業者須知道投資者對一個項目產生信心,首先是對項目團隊產生信心。
4、忌急于求成
投融資對接,涉及雙方巨大利益,投資方有時需要經過相當一段時間的考察、談判。項目方如果認準了投資方的價值、意義,在該階段切不可急于求成,甚至步步緊逼。如若不然,投資方會認為創業者不夠沉著,或者耐性不夠,不足以應付商場風云變幻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