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2、411號令),事業單位不屬于政府機構,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他并不是屬于政府機構,而公務員是做為政府機構的。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主要是從事醫學、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事業單位不是以盈利為主要目的,這就跟企業單位有很大的區別。企業一般是自負盈虧。事業單位的財政通常是由國家予以補助。但讓補助也分兩個方面,一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二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由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我國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各級黨政機關,教科文衛,以及新聞出版、體育、環境監測、城市建設等等,此外,還有一些機關的附屬機構和法律服務所等。
1、首先事業單位相對公務員考試難度低一些,更容易考上。
2、事業單位相對于公務員來說工作,大部分也比較輕松。
3、升遷方式多,待遇甚至不會比公務員差。
4、繳納養老保險,雖然打破退休金制了,就算中途辭職,也不會晚年沒有著落,更自由,更有保障性。
5、事業單位改革后實行績效工資,現在不少單位,比如學校和醫院,都實行工資增長機制,也就是說根據考核績效適當的調整工資漲工資。
6、事業單位改革后,很多原來掛靠在機關下面的單位得以獨立,擁有自己的財政撥款,中間少了一層,自主權更大了。
7、雖然是簽合同,表面看工作不牢靠,不過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還是和原來一樣,不會輕易解雇。
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都是行政編制。
一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體分為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非編制人員就是本單位自行外聘的人員,就象企業聘用一樣,由單位自行規定其待遇,付給其工資,與地方財政沒有關系)。所以,非編制人員的待遇不一定比編制人員差。多數改革后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在審查檔案后,交給人才中心保管。另外國家也在積極推行事業單位人員雇傭制這將逐漸改變事業單位編與企業編的差距。
國家考試都是具有一定難度,好好準備充分發揮就能通過的。
報考綜合類事業單位的看《綜合知識》,報考醫護類事業單位的看《醫學基礎知識》,報考教育類事業單位的看《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事業單位招聘時間每個省都不一樣的,有的是在上半年舉行,有的是在下半年舉行。拿山東舉例來說,2019年山東共舉行過兩次事業單位統考,一次是上半年的1月份發布公告,3月16日進行筆試,一次是下半年9月發布公告,10月19日進行筆試。
事業單位考試分兩個階段,一階段是筆試,二階段是面試。筆試一般會考《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前者和公考的《行測》基本一樣,一般只是題量與題型難度有差別。后者包括面比較廣泛,會涵蓋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歷史、時事、哲學理論等等內容。另外還會有一定的專業課目考試
1、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各地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注:部分地區采取現場報名。
2、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會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規定日期前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
3、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4、筆試
筆試考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5、面試
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達到筆試 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
6、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進行考核體檢。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根據實際需要,既可先進行考核也可先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考核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考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簽訂合同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人事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人事廳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相關手續,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限內)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
8、監督檢查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單位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人員要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