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嗎
根據《電子簽名法》第14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電子簽名應當具備以下法定條件: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電子簽名制作數據是指在電子簽名過程中使用的,將電子簽名與電子簽名人可靠地聯系起來的字符、編碼等數據。它是電子簽名人在簽名過程中掌握的核心數據。唯有通過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的歸屬判斷,才能確定電子簽名與電子簽名人之間的同一性和準確性。
因此,一旦電子簽名制作數據被他人占有,則依賴于該電子簽名制作數據而生成的電子簽名有可能與電子簽名人的意愿不符,顯然不能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這一項規定是對電子簽名過程中電子簽名制作數據歸誰控制的要求。這里所規定的控制是指基于電子簽名人的自由意志而對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的控制。
在電子簽名人實施電子簽名行為的過程中,無論是電子簽名人自己實施簽名行為,還是委托他人代為實施簽名行為,只要電子簽名人擁有實質上的控制權,則其所實施的簽名行為,滿足本法此項規定的要求。
3、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采用數字簽名技術的簽名人簽署后,對方當事人可以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來驗證其所收到的數據電文是否是發件人所發出,發件人的數字簽名有沒有被改動。倘若能夠發現發件人的數字簽名簽署后曾經被他人更改,則該項簽名不能滿足本法此項規定的要求,不能成為一項可靠的電子簽名。
4、簽署后對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電子簽名的一項重要功能在于表明簽名人認可數據電文的內容,而要實現這一功能,必須要求電子簽名在技術手段上能夠保證經簽名人簽署后的電文不被他人篡改。否則,電子簽名人依據一定的技術手段實施電子簽名,簽署后的電文被他人篡改卻不能夠被發現,此時出現的法律糾紛將無法依據本法予以解決。
電子簽名人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因此,要符合本法規定的可靠的電子簽名的要求,必須保證電子簽名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都能夠被發現。
一項電子簽名如果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可以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二、電子簽名怎么簽才有效
1、確認簽署人的真實身份
①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進行實名認證
用戶注冊平臺帳號后,平臺會要求用戶進行實名認證,認證通過后方可進行電子合同簽署。實名認證時,個人用戶需要提交個人身份信息,企業用戶需要提交工商信息。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會接入公安部的個人身份認證系統和工商總局的企業信息系統,從而對用戶身份信息進行查驗,確保用戶的身份不會被冒充。在個人認證環節,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可提供微信、支付寶刷臉認證方式,幫助用戶快速完整身份驗證。而企業用戶認證,因為涉及的信息較多,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將會通過企業對公賬戶打款信息核查,來確認企業身份的真實性。
②CA機構頒發數字證書
CA機構即證書授權中心,是電子商務交易中受信任的第三方。當用戶通過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的實名認證后,就可獲得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合作的CA機構所頒發的數字證書,作為該用戶網上身份證明的依據。并且該證書以數字簽名技術為核心,使得證書不被偽造、不被篡改。
2、創建專屬電子簽名
通過實名認證后,用戶就可以開始創建自己專屬的電子簽名了,這個電子簽名會以數據電文的形式保存在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個人用戶,可在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設置手寫簽名,也可以使用系統生成的電子簽名。企業用戶可上傳制作企業電子簽章,在簽署電子合同時,可選擇相應的簽章進行簽署。該電子簽名相當于紙質合同中的手寫簽名或者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簽署及管理電子合同
當我們需要簽署一份電子合同時,電子簽名怎么簽呢?其實很簡單,只需要上傳編輯好的合同文檔,設置相應的簽署方與簽署順序等標準后,就可以在電子合同上添加自己的電子簽名和簽署日期,即可完成己方簽署。然后對方將收到短信提醒,并同樣經過實名認證-電子簽名過程后,一份電子合同即簽署完成了。經過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采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簽訂的電子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用戶通過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簽署電子合同時可通過短信驗證碼、指紋、刷臉等方式簽署。同時,電子合同簽署完成后,將存儲在電子合同平臺云端,用戶隨時隨地都可以登錄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對電子合同進行分類、查找、查閱及下載等管理操作。最后,用戶也可以通過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的“合同查驗”和“合同驗簽”服務對電子合同的簽署信息、有效性進行檢驗,查看其是否被篡改過。
4、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的其他服務
除了實名認證、電子簽名制作、電子合同簽署、電子合同管理之外,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還會提供許多其他服務,如出證報告、司法鑒定、網絡仲裁、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一旦用戶產生合同糾紛,即可申請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相應的服務,高效解決合同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