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設施工程施工資質標準
(一)甲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獨立承擔過建筑規模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或火災危險性為丙類以上的工業建筑的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不少于3項,且3項均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至少1項含有氣體滅火系統或泡沫滅火系統)。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的規定。其中電氣、自動化、給水排水、暖通專業各不少于3人。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設施工程(且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不少于2項,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或高級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二)乙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的規定。其中電氣、自動化、給水排水、暖通專業各不少于2人。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設施工程(且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設計項目不少于1項,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或高級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二、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
承擔消防設施工程專項設計項目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二)乙級
可承擔建筑規模為中型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消防設施工程專項設計。
三、消防設施工程資質辦理流程、受理單位
1、施工總承包企業法人向企業所在地的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窗口提交資質申請材料。
2、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按照相關要求,對材料舉行審查并出具初步審查意見,并在企業法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上加蓋印章;申請人可于工作日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材料初步審查意見》與申請材料一并報送省公安廳消防局。
3、省公安廳消防局接到申請材料后,依法進行受理,出具受理憑證,并自受理申請舉行專家評審。
4、省公安廳消防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做進行公示十日,公示時間不計入審批期限。公示期滿且不存在問題的,在公示期滿后的首個工作日予以發放資質許可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