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什么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指探測火災早期特征,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為人員疏散、防止火災蔓延和啟動自動滅火設備提供控制與指示的消防系統。
它是一種能夠在早期發現和通報火情,并能夠向各類消防聯動設施發出控制信號,實現預設消防功能而設置在建(構)筑物中的自動消防設施。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操作人員因種種原因工作調動,造成有些沒有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調入頂崗,不能熟悉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尤其是船上存在的問題更為嚴重,有的船舶只有個別人對該船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有個初步了解。這就很難保證一旦系統報警,馬上采取應變措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沒有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例如24小時值班制度、接警處置制度、定期檢查、值班記錄等,有的建立了也沒有認真執行。有的值班人員連值班記錄都不認真做,在檢查某單位值班記錄時,該系統的打印紙已經用完,值班員沒檢查,就照搬上一班的記錄,寫上正常。
3、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報警后,不是馬上按照規定采取措施,而是麻痹大意,想當然,消音了事。
4、有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功能簡單,在報警控制柜上,只分成幾個區域,沒有單個探測器顯示,一旦發生報警,只能派人到報警的區域逐個查看有時碰到房間鎖門等問題,使查看人員很為難,延長了確定火災地點的時間。
5、有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因種種原因,不及時更換損壞的部件和探測器,或者采取拆東墻、補西墻,使系統不能正常使用,有的甚至擅自將系統停用。
6、沒有按照使用環境的不同,選擇不同的探測器,如在經常產生煙霧的場所安裝感煙探測器,在易產生高溫的場所安裝感溫探測器,經常引起誤報,使值班人員容易產生麻痹大意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