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潤滑油添加劑屬于什么行業分類
潤滑油添加劑在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核心歸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C26 大類)下的專項化學用品制造(C2662)。該類別涵蓋為改善產品性能而生產的各類專用化學添加劑,符合潤滑油添加劑作為精細化工專用品的屬性。

二、潤滑油添加劑是危險品嗎
潤滑油添加劑不能一概而論為危險品,多數成品復合添加劑以礦物油或合成油為載體,閃點通常>150℃,不含高毒、強腐蝕成分,化學性質穩定,常溫下不易燃、不爆炸、無強腐蝕性,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可按普通貨物儲運。例如常見的聚異丁烯丁二酰亞胺分散劑、受阻酚類抗氧化劑等,單獨或復配后一般無危險品屬性。僅部分含特殊成分或參數超標的添加劑會被列為危險品,判定核心是成分、閃點、腐蝕性、毒性等關鍵指標。可能被列為危險品的情形如下:
易燃性風險:含大量低閃點溶劑(如閃點≤60℃的輕質烴類)或載體油的添加劑,可能被歸為第 3 類易燃液體(UN1268),如部分溶劑型清凈劑、稀釋后的極壓添加劑母液。
腐蝕性風險:含高活性氯、硫化合物(如氯化石蠟、高堿性磺酸鹽)的極壓劑或清凈劑,可能對金屬造成腐蝕,若銅片腐蝕等級≥3 級,可能被歸為第 8 類腐蝕品(UN3475)。
毒性與環境危害風險:含重金屬(如高鋅鹽)、有機磷、多氯聯苯(PCB)等成分的添加劑,可能被歸為第 6 類毒性物質或第 9 類環境危害物質(UN3082),其中含 PCB>50ppm 的添加劑屬劇毒物質(UN2315),被禁止運輸。
特殊成分風險:部分含過氧化物的抗氧化劑、含肼類的金屬鈍化劑等,可能因具有氧化性或毒性被列為危險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