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投資的話主要是用來出租的,租金一般也比較豐厚。產權年限是40年或50年,一般是商住兩用的話就是50年的,純粹用于商業辦公的寫字樓一般是40年。寫字樓一般是可以注冊公司的,所以出租的時候,一般都是租給一些公司的,另外,如出租后需注冊的話,是要交稅的。這個一般,都是租客自己承擔。投資寫字樓其實收益也是比較穩定的,而且租金比一般的住宅要高,形式的話,既可以做成單身公寓供白領居住,又可以做純辦公,還可以改造成商住兩用的,既可以住又可以辦公,所以形式也比較多樣。
寫字樓買賣當事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出售合同或寫字樓買賣合同依法生效后30天內雙方應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證。只需賣方同意,買方未付清房價款也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申請房產證。

1、買賣寫字樓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的30天內持房屋權屬證書(賣方提供)、當事人合法證明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在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有關文件審查,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買賣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看評估。
4、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6、買方憑過戶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領取產權證。
1、購房合同;
2、身份證明文件、圖章;
3、營業執照(單位購房);
4、當事人如不能親自來辦理,可以出具書面委托書托他人代辦。如當到人在外地的還需出具公證委托書,同時受委托人需要身份證明文件及圖章。
1、登記費。收費標準按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收費標準按每證4元。
3、印花稅。按每件5元。
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目前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而商業用地需要提前申請續期。
1、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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