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公證處屬于哪個部門 公證處公證費用 公證處周末上班嗎
公證處屬于哪個部門
現行公證法沒規定公證處的性質,就現在而言,有些公證處是行政單位,有些是事業單位。

涉外民事類公證:學歷、學位、成績、未受刑事處分、婚姻狀況、出生等。
國內民事類公證:委托、遺囑、繼承權、聲明書、保證書等。
涉外經濟類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托書、完稅證明等。
國內經濟類公證:抽獎、招投標、拍賣、證據保全等。
公證處的基本性質
公證處是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
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六條規定: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公證處周末上班嗎
1、公證處是按照國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星期天休息。
2、如果當事人有時間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證員預約,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門辦理,還可以去外地辦理。這是他們的職責。
公證處的設立條件
設立公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
2、有固定的場所;
3、有二名以上公證員;
4、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
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后,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
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1、辦理各類法律行為公證。包括:各類合同、協議、委托、聲明、招標、投標、拍賣、貸款、抵押、股票發行、股份制企業的創立、有價證券轉讓、票據拒付、提存、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商品房的買賣、預售、房屋租賃、各類社會活動、保全證據以及繼承、收養、遺囑、贈與等。
2、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包括法人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董事會決議、資信證明、商標注冊證書、存款證明、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結婚證書、離婚證書等。
3、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事實的公證。包括:意外事件、空難、海難、出生、生存、死亡、親屬關系、國籍等。
4、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上的簽名、印鑒屬實,付本、節本、譯本、影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事務。
5、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此外公證處還可向當事人提供公證法律咨詢、代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并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辦理相應的抵押物登記,以及向當事人提供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
公證程序規則(摘要)
一、公證處依事實、法律、獨立辦理的公證事務。
二、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事實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管轄。
三、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如屬公證處業務范圍,公證處應受理。
四、公證承辦人通過詢問當事人,調取書證等方法對提供材料進行核實,審查,屬真實、合法、充分,應擬出審批報告,送領導審批。
五、公證處應及時辦理各類公證,從當事人提供材料齊全時起十天內辦結(不含寄送副本),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公證書由當事人到公證處領取。
六、公證當事人對公證處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書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內可向公證處本級司法行政機關復議。
申辦公證須知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公證處公證費用
國家通知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費[1998]814號
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span>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證明有意義的法律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元。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200—4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100—2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500—800元。
3、對物的保全:
(1)不動產每件收費500—1000元;
(2)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200—40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1000元。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300—500元;
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費50—100元。
提存公證
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關于撤回申請
對于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地方具體標準的制定
對上述各項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并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地方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執行:標的額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50元,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400元/件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600元/件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800元/件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怀^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怀^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駕駛證、成績單、獲獎名次、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80元/件;證明聲明書200元/件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400元/件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300元/件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200元/件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700元/件
3、對物的保全
不動產800元/件
其他物證保全300元/件
4、侵權行為和事實900元/件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400元/件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500元/件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其他法律文書400元/件;
2、證明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100元/件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最低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七、對其他民事協議、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
1、證明宅基地使用(農村建房)協議100元/件;
2、證明擔保,按擔保額0.3%收取,最低200元/件;
3、證明抵押登記,按登記額的0.2%收取,最低收200元/件;
4、證明勞務合同:50元/件;
5、證明農轉非合同:50元/件;
6、證明股票發行:30000-100000元/件;
7、證明拍賣:比照經濟合同收費,最低200元/件;
8、證明開獎:2000元/件;
9、證明開標、決標結果:5000元/件;
10、證明抽號:50元/件;
11、證明產權、所有權、使用權、財產分割按標的額的2%,最低200元/件;
12、證明財產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公民個人500元/件,法人單位2000元/件;
13、起草及修改合同文本:200元/件;
14、常年公證服務:雙方協議收費;
15、證明婚前財產或夫妻財產約定按財產標的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件;
16、證明監護協議:100元/件;
17、證明計劃生育協議:30元/件;
18、證明定向培訓協議:300元/件;19、證明出國留學協議:500元/件;
20、證明居住公證:200元/件;21、證明健康狀況、尸體檢驗、尸體火化、指紋:200元/件;
22、翻譯:參照國家有關譯文規定收費(公證書譯文60元/件);
23、外文打印、校對每千字收費3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
24、解答法律咨詢:公民個人10元/小時,單位3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25、查詢公證檔案:50元/卷;
26、保管遺囑:30元(件)/年;
27、保管遺產:雙方協商收費;
28、公證書副本:10元/份;
29、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200元/件;
30、專項調查:調查費、差旅費、交通、住宿等由雙方協商收費。
八、證明簽名、印鑒:
1、證明法人印鑒、法人代表人簽名的收800元/件;
2、證明公民個人簽名、印鑒的收100元/件。
九、證明競賽的收2000元/件
十、親子鑒定(現場監督抽取血樣)收300元/次
十一、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的收300元/件
十二、證明民事委托書的收200元/件(涉及財產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
十三、證明執行書(決定書、通知書)送達公證的收300元/件(本市轄區以外的收2000元/件)
十四、凡未列入收費標準的公證事項,可參照上述條文中相類似的公證收費標準收費
注意
各個地區存在差異,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而定但一般差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