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創產品如何注冊版權
1、版權登記的流程
(1)提交申請表;
(2)版權中心接收文件并進行初步審核;
(3)審核通過后繳納費用,未通過的需要補正或撤銷申請;
(4)版權中心受理申請并發出受理通知書;
(5)審核通過版權中心予以登記并辦法登記證書并公告。
2、作品著作權登記材料
(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
(2)作品樣品圖、作品創作說明書;
(3)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4)法人作品版權說明;
(5)委托書、附圖申請書、代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文創產品的著作權歸屬
1、自主研發下的著作權歸屬
(1)博物館工作人員自己創作的作品,著作權屬于作者;
(2)博物館工作人員為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創作的作品,屬于職務作品。除特殊情況外,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也由作者享有。但博物館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博物館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與博物館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3)由博物館主持,其創作過程充分體現單位集體意志(如單位集體研究形成的創意),并由單位承擔責任,則博物館自始便居于“視為作者”的地位,是完整的著作權權利人;職工進行創作,但博物館為其提供了主要的資金、設備或者資料等條件且為此承擔責任,或事先約定(同意單位的相關規定也視為約定)由單位享有著作權的情形下,職工個人僅享有署名權,除此之外的其他權利由博物館享有,博物館可以給予作者一定獎勵。
2、委托研發下的著作權歸屬
自然人或法人受博物院委托,按照其要求,進行創作的文創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博物館與受托方通過簽訂合同來約定如果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雙方沒有簽訂合同,則作品著作權歸受托人所有。
3、自主和委托相結合研發方式下的著作權歸屬
博物館委派工作人員參加,同時委托自然人或法人,雙方共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屬由雙方共有,但應當通過簽訂合同來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