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鋼絲繩索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1、在選擇鋼絲繩索具時,必須要參照被起吊物的尺寸、重量、外形及準備采用的吊裝方法等因素,給出極限工作力的要求,同時工作環境也要加以考慮。
2、假如多個鋼絲繩索具被同時使用起吊負載,必須選用同樣類型鋼絲繩索具。

3、扁平吊索具的原料不可以受到環境或負載影響,吊索具的末段和輔助附件及起重設備必須相匹配。
4、鋼絲繩索具的安全使用嚴禁超負荷使用。無標記的鋼絲繩索具末經確認,不得使用。
5、鋼絲繩索具要按照要求定期檢查。不得采用錘擊的方法糾正已扭曲的鋼絲繩索具。
6、禁止對鋼絲繩索具索具進行拋擲,不要從重物下面拉拽或讓重物在鋼絲繩索具上滾動。
二、鋼絲繩吊索具使用注意事項
鋼絲繩吊索具安全使用規則摘要:不得在超過-60℃和100℃溫度范圍內使用。(鋼絲繩使用范圍不低于-60℃和不超過100℃)不得暴露在腐蝕性氣體、液體或蒸氣中使用。對貯存期超過二十年的鋼絲繩吊索,必須按要求抽樣拉力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無標志和檢驗證書的鋼絲繩吊索,嚴禁投入使用。
2、使用前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鋼絲繩或金屬附件的損傷超過報廢標準時嚴禁投入使用。
3、鋼絲繩吊索嚴禁超載使用。
4、鋼絲繩吊索肢間夾角平得大于120°。
5、裝置吊鉤、吊環、鏈條等金屬附件的鋼絲繩吊索,相互間應用卸扣聯接,其額定載荷應相等。
6、鋼絲繩吊索起吊要平穩,并應避免沖擊載荷的作用。
7、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鋼絲繩在銳角處發生彎折或載荷碰撞。
8、禁止拖拽或從高處向下摔扔鋼絲繩吊索。
9、不得在超過-60℃和100℃溫度范圍外使用。
10、不得暴露在腐蝕性氣體、液體或蒸氣中使用。
11、對貯存期超過二十年的鋼絲繩吊索,必須按要求抽樣拉力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