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跡藝人如何治理
1、治理劣跡藝人的方式有很多種??梢约訌妼蕵啡Φ谋O管,對于有不良行為記錄的藝人要嚴格限制其演出活動。社會輿論也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對于有劣跡的藝人要進行批評和譴責,讓公眾意識到這些行為的嚴重性。此外,藝人自身也應該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并積極改正自己的行為,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2、藝人享受了作為明星、偶像的“紅利”,理所當然應對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出了問題,藝人應該承擔后果,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對他們的懲戒應做到有章可循。比如,受其牽連的作品及背后資本的風險應在可控范圍內,受他們影響的作品是否可以進行索賠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3、對于劣跡藝人的治理,應該采取綜合措施??梢约訌妼α盂E藝人的懲罰力度,對于有劣跡的藝人要進行嚴厲的懲罰,以起到威懾作用。行政上可以加強對娛樂圈的管理,對于有不良行為記錄的藝人要嚴格限制其演出活動。道德教育上可以加強對公眾的教育,讓公眾意識到劣跡藝人的行為對社會的危害,從而減少對劣跡藝人的支持。
4、治理劣跡藝人是非常必要的。這不僅有利于保護社會的公共利益和道德風尚,也有利于維護藝人的形象和信譽。在給予這些藝人機會的同時,我們也需要對他們的道德行為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約束。他們需要接受更加嚴格的道德約束和監督,以避免再次犯錯。同時,我們也需要加強對藝人的道德教育和引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劣跡藝人作品怎么辦
在藝人違法或不道德行為活動發生后,劣跡藝人參演的影視綜藝作品應該如何處理,應按照事發時間節點區分,來處理劣跡藝人參演的作品:
1、對劣跡藝人事發時已經上線播出的作品,不應該下架:
一部影視或綜藝作品是眾多人的勞動結晶,不能因為劣跡藝人現在的違法或不道德行為活動,而否定過去所有人的勞動成果,否定作品版權持有人的財產權,這顯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
2、對劣跡藝人事發時已完成拍攝但尚未播出的作品,不應該禁播:
現在影視劇的制作周期和播放周期都很長,所有影視或綜藝作品制作人不可能知道藝人的所有行為,也不可能背景調查個人隱私,或者控制藝人未來的行為活動。因為現在劣跡藝人事發,而禁播在事發之前已經完成拍攝的作品,是對投資者權益的侵害。
3、對劣跡藝人事發時尚未完成拍攝的作品,應該禁播;
4、對劣跡藝人事發之后準備參演的作品,應該禁播;
5、事發時劣跡藝人還有列入參演計劃的作品,應該禁播。同時,也要禁止劣跡藝人未來準備參演的作品播放,這樣才能封殺劣跡藝人未來復出的妄想。
6、如果一刀切方式全面下架或全面禁播,最終損害的整個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讓整個行業風險不可預測、不可控,最后就是整個行業的衰落,年輕人失去就業機會。不能因為一個人的劣跡,而否定所有人的勞動成果,無論是在行業運作的邏輯層面,還是在作品產權、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層面,都應該實事求是。
封殺劣跡藝人合理嗎
合理合法。
1、首先,自然沒有法律規定要封殺,法律不會去管道德約束的事,所以不可能有這么一條法律。
2、其次,封殺劣跡藝人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沒有違法便是合法。
3、目前有據可查的關于封殺劣跡藝人的條文就是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出臺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自律管理辦法》(非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