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山東電網第三周期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393號),自2023年6月1日起,德州電費價格標準如下:
德州市居民用電價格表
德州商業用電收費標準
用戶可以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在現行階梯電價標準基礎上,峰段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03元;谷段電價降低0.17元。即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為0.3769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分別在第一檔峰、谷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電價由降低0.17元調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為0.3469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加價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