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方電網依據粵價[2013]217號文、粵價[2012]182號文、粵發改價格[2015]179號文、粵發改價格函[2015]1605號文執行、粵發改價格[2015]819號文、粵發改價格[2016]372號文、粵發改價格[2017]498號文、粵發改價格[22018]213號文、粵發改價格[2018]306號文、粵發改價格[2018]390號文、粵發改價格[2019]138號文、粵發改價格[2019]191號文、粵發改價格[2021]331號文編制并發布了湛江市電價價目表。自2021年12月1日起,廣東省湛江市電費收費標準如下:
湛江市電價價目表最新
單位:分/千瓦時(含稅)
電量分檔劃分:夏季標準(5月-10月)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60度的用電量,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1-600度的用電量,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非夏季標準(1-4月、11-12月)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00度的用電量,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01-400度的用電量,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
居民生活用電的峰谷時段設置為:高峰10-12時、14-19時,共7小時;平段8-10時、12-14時、19-24時,共9小時;低谷0-8時,共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