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根據五大連池市水稻生產不同時期特點,并結合《德都縣志》記載,關于水稻種植的最早為1935年。水稻品種主要來自日本、朝鮮。建國后人民公社時期(1949-1983年)。這三十多年間水稻種植面積沒有太大變化,1984年農村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水稻生產得到了飛躍式發展,從1985年開始,引進水稻大棚旱育秧新技術,引試水稻旱育稀植技術突破高寒水稻禁區獲得成功。在此期間,通過對石龍河、雙泉河礦泉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試種礦泉。五大連池礦泉大米1994年榮獲國際農產品儲運加工技術設備及產品交流展覽會金獎;1995年第二屆中國科技精品博覽會金獎;第三屆中國鄉鎮企業出口產品展覽會優秀產品獎;1999年黑龍江省鄉鎮企業20年成果優秀產品獎。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五大連池大米保護區屬小興安嶺與松嫩平原的交接地帶,境內多系低山丘陵、漫川漫崗。五大連池礦泉水稻依托五大連池特有的地質資源,保水性、透氣性、保肥性好,具有無菌、肥沃的優勢,地形又甚為平坦,有利于建設高產穩產礦泉水田。保護區內河流縱橫,湖、泡、溝、泉、(庫(水庫)星羅棋布,水資源比較豐富。境內有訥莫爾河及其支流為主的河流水系,其上游還建設了山口水利樞紐,庫容近10億立方米,為發展高緯度水稻提供了灌溉水源。為提高水稻灌溉能力,現已建設4個礦泉灌區。為優質礦泉大米生產創造了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地處中高緯度,屬于寒溫帶大陸性季風候。跨四、五、六3個積溫帶,有效積溫2200-2400度,無霜期95-115天,年平均降水量400-600毫米。其中第四積溫帶可種植水稻。
三.地域范圍
五大連池大米保護區位于黑龍江省北部,黑河市南部,地處小興安嶺與松嫩平原的過渡地帶。東鄰遜克,西與克山、訥河毗鄰,南連北安、克東,北與孫吳接壤,西北與嫩江市隔河(科洛河)相望。包括五大連池市龍鎮、和平鎮、建設鄉、太平鄉、雙泉鎮、團結鄉、興隆鄉、新發鎮和五大連池鎮(五大連池風景區)。地域保護范圍170667公頃,生產面積4667公頃,產量7萬噸。地理坐標東起東經127°37′-125°42′;南起北緯48°16′-49°12′。東西長142公里,南北寬104公里。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五大連池大米經過礦泉土及礦泉水多種營養成分的滋養,大米晶瑩剔透,色澤光亮如玉,米質油潤,米飯軟滑筋道,香氣濃郁。 2、內在品質指標:五大連池大米中含有天門冬氨酸、苯丙氨酸、丙氨酸等十幾種氨基酸,氨基酸總量大于8%,其中谷氨酸含量大于1%,直鏈淀粉含量大于16%,支鏈淀粉占淀粉含量的70%以上,堊白率小于10%,膠稠度大于70mm,堿消值7.0級,食味品質大于80分,微量元素鋅含量大于10mg. 3、安全要求:五大連池水稻生產過程嚴格按照綠色食品標準執行,農藥使用嚴格執行NY/T393-2000標準,肥料使用嚴格執行NY/T394-2000標準,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科學使用農業投入品。正在逐步建立大米安全追溯體系,保證大米安全的可追溯性。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環境條件:符合NY/T391—2000綠色食品生產環境質量標準。
2、品種范圍。根據當地積溫等生態條件,品種熟期應選擇10-11片葉的高產、優質、抗逆性強及分蘗力中上等的偏穗重型中早熟品種。目前主要栽培品種為“墾稻19”。
3、生產過程管理。對生產中使用的農藥、肥料進行嚴格質量規范,杜絕有毒有害投入品及物品的使用,確保水稻生產安全,同時在生產中及時進行質量檢查,對農戶的農產品化學品使用進行規范。結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和綠色食品基地的建設,對生產基地的環境、投入品使用、市場準入、質量科技服務等各項工作以制度的形式進行規范,制定五大連池大米產品檢驗標準,并嚴格執行。
4、產品收獲:水稻完熟后期適時收割,精收細打,減少割拉打損失,人工收獲割茬不高于2厘米,機械收獲,損失率不大于3%。脫谷機轉數500-550轉/min,脫谷損失率不大于3%,糙米率不大于0.1%,破碎率不大于0.5%,清潔率大于97%。
5、生產記錄:基地農戶要對種植大米的全過程建立檔案,全面記載種、肥、藥的使用情況,使用時間、使用數量以及在田間管理上采用農藝措施,以備查閱。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五大連池大米生產基地的生產經營者或加工企業(合作社),在產品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的五大連池大米標志,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并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范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大米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范圍;生產經營者或加工企業(合作社)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具有地理標志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范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加貼標志要統一采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注方法。建立包裝標志印刷審核備案制度和標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強標志使用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仿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標志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