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的劃分方法
第一種分類法:
我國傳統的四季劃分方法,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為始點,太陽黃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太陽黃經變為45°,太陽在黃道上運行了90°。這是一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
第二種分類法:
天文學分類法(即西方分類法)四季劃分更強調四季的氣候意義,是以二分二至日作為四季的起始點的,如春季以春分為起始點,以夏至為終止點。這種四季比我國傳統劃分的四季分別遲了一個半月。

第三種分類法:
氣候統計法,因為一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季為3、4、5月;夏季為6、7、8月;秋季為9、10、11月;冬季為12、1、2月。這種四季分類法,比較適用四季分明的溫帶地區。
第四種分類法:
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采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采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并且規定:候平均氣溫大于或等于22℃的時期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時期為冬季,介于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一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一樣。這就是氣候四季。例如,北京春季有55天,夏季103天,秋季50天,冬季157天。這種方法,可以結合各地的具體氣候,農業,故運用較多。
入春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10攝氏度;
入夏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22攝氏度;
入秋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低于22攝氏度;
入冬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低于10攝氏度。
日平均氣溫計算方法:
一天之中8時、14時、20時、2時,四個時段測得的溫度相加除以四,為一天的日平均氣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