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輸血原則
輸血以輸同型血為原則。例如:正常情況下A型人輸A型血,B型血的人輸B型血。
緊急情況下,AB血型的人如果需要輸血,血源相對其它血型來說可能會較多。但AB血型也并不是萬能受血者。AB血型人的血清中雖不含有抗A抗B抗體,但其紅細胞內含A.B.抗原。如果輸用其他血型血時,極易引起輸血反應。所以,AB血型不能接受其他血型的血液。
O型血并不是萬能血,那種認為O型血是萬能血的陳舊觀念應該摒棄。因為O型血紅細胞上沒有A、B抗原,所以O型血紅細胞可以在主側配型相合時,給A、B、AB型的患者輸注。但是,O型血的血漿中含有抗A凝結素和抗B凝結素,如果將含有O型血漿的紅細胞制劑輸入A、B、AB型患者的體內,將引起不同程度的免疫性溶血性輸血的不良反應。目前一般醫院輸血都輸同型血。
如果異血型者之間輸血輸得太快太多,輸進來的凝集素來不及稀釋,可能引起紅細胞凝集現象。因此,輸血時應該以輸入同型血為原則。異血型者之間輸血,只有在緊急情況下,不得已才采用。
在通常情況下,由于考慮到人類的血型系統種類較多,為了慎重起見,即使在ABO血型相同的人之間進行輸血,也應該先進行交叉配血實驗,即不僅把獻血者的紅細胞與受血者的血清進行血型配合實驗,還要把受血者的紅細胞和獻血者的血清進行血型配合實驗,只有在兩種血型配合都沒有凝集反應,才是配血相合,而可以進行輸血。
二、ABO血型的原理
ABO血型系統中,根據紅細胞膜上含有的凝集原類型將血液分為4型,只含有A凝集原的稱為A型,只含有B凝集原的稱為B型,同時含有A、B凝集原的稱為AB型,而O型血既無A凝集原,也無B凝集原。不同血型之間除含有不同的凝集原外,還含有與凝集原不同的凝集素,如:A型血中只含有抗B凝集素,B型血中只含有抗A凝集素,AB型血中無抗A、抗B凝集素,O型血中則同時含有抗A、抗B凝集素。這樣的結果是,保證了同種血液之間的輸注不會引起溶血反應,當不同血型之間輸注時,就會引起相應的溶血反應,如A型血中含有A凝集原和抗B凝集素,B型血中含有B凝集原和抗A凝集素,當B型血輸入A型血時,A凝集原和抗A凝集素反應,B凝集原和抗B凝集素之間就會發生強烈的溶血反應,嚴重者就會引起死亡。
ABO血型與輸血的關系
為什么只有血型相合才能輸血呢?因為當含有A(或B)凝集原的紅細胞與含有抗A(或抗B)凝集素的血清混合時,由于相對抗的凝集原和凝集素(如A與抗A)的相互作用,使紅細胞凝集成團。凝集成團的紅細胞可以堵塞小血管,引起血液循環發生障礙。接著這些紅細胞又破裂溶血,放出大量的血紅蛋白。當大量血紅蛋白從腎臟排出時,又可以堵塞腎小管而損傷腎功能,引起少尿或無尿。這一連串的反應可以引起下列癥狀:皮膚發青、四肢麻木、全身發抖、胸悶、腰疼、心跳加速、血壓下降,嚴重時甚至死亡。因此,輸血時必須注意血型的選擇,應該以輸入同型血為原則。
三、輸血方式
輸血是重要的搶救生命的措施之一。臨床上輸血一般采用靜脈注射。輸血時必須針對患者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輸血方式。例如,給大面積燒傷患者輸血,最好輸入血漿,因為這種患者丟失的主要是血漿,如果輸入全血,可能使體內紅細胞濃度過高,增加血液的黏滯性而影響血液循環。給嚴重貧血患者輸血,最好輸入濃縮的紅細胞懸液,因為這種患者主要是紅細胞數量過少或血紅蛋白濃度過低,但總血量并不減少。某些出血性疾病患者需要輸入濃縮的血小板懸液或含凝血物質的血漿,以增強血小板聚集和血液凝固的能力,促進止血。上述只給患者輸入所需血液成分的輸血方式,叫做成分輸血。成分輸血可以提高血液的利用率和療效,而且因為不輸入患者不需要的成分,所以不會增加心臟的負擔。基于上述原理,近年來輸全血的患者逐漸減少,輸所需要血液成分的患者逐漸增多。
四、輸血流程
1、輸血前必須嚴格檢查全血的外觀,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合格;還要認真核對患者、交叉配合報告單和待輸血液之間是否無誤,包括患者和獻血者的姓名、性別、ABO和Rho(D)血型、交叉配合試驗和抗球蛋白試驗的結果、血袋號碼、血類和血量等,并且應該有兩人核對,準確無誤方可輸血。
2、輸血時應到患者床前核對病案號、患者姓名、血型等,確定受血者本人后,用裝有濾器的標準輸血器(濾網孔徑約為170微米,總有效過濾面積為24—34厘米2,可以濾除血液和血液成分制品中可能存在的聚集的血小板、白細胞和纖維蛋白)進行輸血。
3、血液臨輸注前再從冷藏箱內取出,在室溫中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輸用前將血袋內的血液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用生理鹽水。
4、輸血前后用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汪射用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5、輸血過程應先慢后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輸血初期10—15分鐘或輸注最初30—50毫升血液時,必須由醫護入員密切注視有無不良反應。如果發生不良反應,須立即停止輸血并報告負責醫師及時診治,同時通知輸血科或血庫做必要的原因調查。通常,輸血不必加溫血液。
6、輸血后將血袋保存于2—8℃冰箱24小時,以備出現意外情況時核查用。
7、輸血完畢,醫護人員逐項填寫輸血反應調查回執,并于輸血完畢后第二夭退還輸血科保存。輸血科每月統計上報醫務處(科),負責醫師將輸血情況記錄在病歷中。
8、輸血完畢后,醫務人員將輸血單第二聯貼在病歷中。
五、輸血反應及治療
1、過敏反應
過敏反應包括: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關節痛、胸悶、氣短、呼吸困難、低血壓休克,獲得其中的1項以上者確診為過敏反應。一旦出現上述反應應立即減慢輸血速度,給予地塞米松入壺,非那根肌注,重者立即停止輸血,并給予1/1000腎上腺素皮下注射,并給予補液、升壓、吸氧治療,所有患者均治療有效。
2、非溶血性發熱反應
輸血后短期內或輸血過程中即發生寒戰、發熱,發熱者體溫可達38℃~41℃,患者均出現惡心、嘔吐、皮膚潮紅,反應持續1~2小時,然后出汗、退燒。發熱的高低與輸血速度計輸入白細胞計數及熱源量成正比,有時可在輸血后幾小時后才反應。反應發生時應立即停止輸血,密切觀察病情。寒戰時給予保暖、鎮靜劑,發熱時可用退熱藥。
3、輸血后紫癜
均在輸血后7天左右發病,發病急劇,有明顯的畏寒、高熱、蕁麻疹;時有頭痛、胸痛、呼吸困難。有不同部位的出血、皮膚廣泛的淤點與淤斑、齒齦出血、鼻出血、黑便;均伴血小板降低,患者血漿和血清中有抗血小板抗體IgG,做骨髓細胞血檢查:增生明顯活躍,巨核細胞增多,間接抗人球蛋白試驗陽性。給予甲強龍靜點,免疫球蛋白靜點。
4、移植物抗宿主病
發熱、皮膚潮紅、皮疹、嚴重腹瀉、肝脾腫大等。最高體溫達40℃,給予甲氨蝶呤靜點,環孢素、強的松口服。復查血常規及轉氨酶直至正常。
5、輸血性血色病
臨床上出現皮膚色素沉著、肝功能損害、糖尿病、心律不齊、心功能不全、性功能減退。臨床上輸用新鮮紅細胞,口服祛鐵劑后癥狀好轉。
6、大量輸血后反應
(1)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肺水腫等主要表現為:輸血過程中或后1小時,出現心率加快、呼吸急促、頭痛、頭脹、咳嗽、先咳白痰,以后咳粉紅色泡沫痰,頸靜脈怒張等,嚴重者在短期內死亡,如有上訴癥狀應立即停止輸血,患者取半臥位,兩腿下垂以減少靜脈回流,減輕心臟負擔;加壓給氧,同時給予20%~30%酒精濕化吸氧,減低肺泡內泡沫的表面張力,使泡沫破裂消散,從而改善肺部氣體交換,減輕缺氧癥狀,遵醫囑給予鎮靜、擴血管、強心、利尿藥物。必要時進行四肢輪流結扎。此外,對無貧血的患者可通過靜脈放血200~300ml減少靜脈回心血量。
(2)枸櫞酸鈉中毒患者可發生肌肉震顫、手足抽搐;嚴重者血壓下降、出血、心室纖顫等。治療可靜脈注射10%葡萄糖酸鈣或氯化鈣10ml。大量快速輸血還應注意高鉀血癥。
(3)出血如創面滲血不止,傷口持續出血、皮膚淤斑,甚至胃腸道出血,應檢測血小板數,凝血酶原時間,纖維蛋白原測定,并根據患者血小板及凝血因子缺乏情況補充有關凝血因子和血小板,為預防大量輸血可能引起的凝血異常者,可輸用保存5天內的較新鮮血,或根據醫囑間隔輸入新鮮血或血小板懸液。
(4)血管微栓塞由于血液儲存1周后白細胞和血小板可以形成微小凝塊,輸大量這種血時,有大量微小凝塊循環到肺,堵塞肺毛細血管,引起肺功能不全。若用于心臟手術做體外循環,則微小凝塊可直接引起腦栓塞。因此,當大量輸血時,可采用5天內的血液或采用微孔濾器。
(5)低溫反應由于快速大量輸入從冰柜中取出的冷血液,如每5分鐘輸入量達1升時,正常體溫將降至30℃以下,可發生心室纖顫。一般搶救輸血常不須達到上述程度,如確實需要時,則稍加溫后輸注為宜。
(6)細菌污染反應其反應的程度因細菌的種類、輸血量和受血者的抵抗力不同而不同,嚴重者可出現中毒性休克、DIC、急性腎功能衰竭等,死亡率高。一旦發現此類反應立即停止輸血,通知醫生,將剩余血與患者血標本送化驗室檢查、作血培養和藥敏試驗,高熱者按高熱患者處理。
(7)溶血反應輸入異型血,造成血管內溶血,一般輸入10~15ml即可產生癥狀。發生溶血反應立即停止輸血與醫生聯系,并保留余血。采集患者血標本重做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安慰患者,以緩解其恐懼和焦慮;維持靜脈輸液以備搶救時給藥;口服或靜脈滴注碳酸氫鈉,以堿化尿液;雙側腰部封閉,并用熱水袋敷雙側腎區,防止腎血管痙攣、保護腎臟;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和尿量,并記錄。對少尿、無尿者,按急性腎功能衰竭護理,如出現休克癥狀即配合抗休克搶救。
六、貧血輸血指標
一般情況下急性貧血患者的輸血標準是 HGB(血紅蛋白)小于 60 g/L,HTC(紅細胞壓積,紅細胞的體積和血液的體積的比值,越小代表紅細胞的量越少)小于 0.21 時需要輸血。
但對于新生兒,當 HGB 小于 80 g/L 時就要輸血,尤其是早產兒并伴有感染等嚴重疾病時,雖然 HGB 大于 80 g/L,但低于正常時,也應輸血。
對冠心病和老年人來說:血紅蛋白在 70~100 之間時可以考慮輸血。
七、輸血加溫
1、輸血加溫的特殊情況:多數情況下,輸血是不需要加溫的。臨床上多主張給受血者機體或輸血端肢體保暖,以消除靜脈痙攣。
當有以下幾種情況時,建議加溫輸血:
(1)大量快速輸血:成人>50ml/(kg·h);兒童>15 ml/(kg·h);
(2)嬰兒換血療法;
(3)受血者體內存在具有臨床意義的冷凝集素。
2、使用儀器:世界衛生組織的《臨床用血手冊》指出,低溫輸血可發生心臟驟停的風險。建議當輸血速度超過100ml/min時應使用血液加溫器加溫。該手冊同時指出,保持患者身體溫暖比使用血液加溫器更有效。
當使用血液加溫器時,應在患者病史上記錄設備的運行溫度。且必須配備專業的設備或可視溫度計以監測血液溫度,確保血液溫度不高于41℃。
3、注意事項:
(1)血液不得在沒有任何監控的條件下加溫(如在—個裝有熱水的容器中),這樣可導致紅細胞破壞而發生溶血。
(2)血液加溫必須有專人負責操作并嚴密觀察,最好在專用血液加溫器中進行。
(3)如無條件,可將血袋置于35~38oC水浴中,輕輕搖動血袋,并不斷測試水溫,15分鐘左右取出。加溫時需注意:①水溫不得超過38oC,以免造成紅細胞損傷或破壞而引起急性溶血反應:②加溫過的血液要盡快輸注,因故不能輸注不得再進入貯血冰箱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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