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見的預備犯罪行為有5種
1、準備工具。如為了搶劫,大量購買管制刀具。
2、練習犯罪的手段。如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
3、進行犯罪前的調查。如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況。
4、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如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如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
二、犯罪預備階段屬于犯罪行為嗎
1、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為,即為犯罪的實行和完成創造便利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已具備特定的犯罪構成,我國刑法規定原則上要作為犯罪處理。
2、行為人尚未著手犯罪的實行行為,即犯罪活動在具體犯罪實行行為著手前停止下來。以上兩個特征說明了犯罪預備形態可能發生的時空范圍,即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為起直至犯罪實行行為著手之前。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犯罪是預備階段,已經開始對犯罪進行實施,觸犯了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話,那么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是犯罪預備階段是屬于犯罪未遂犯,其相關刑罰會比照犯罪既遂犯等量刑結果來對其進行一定的懲處。
三、犯罪預備的特征
1、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犯罪;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準備工具或制造條件的行為;
3、尚未著手實行犯罪;
4、為著手實行犯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