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當行和寄賣行的區別在哪里
1、企業性質和業務性質不同
兩者雖同為商貿行為,但寄賣行以舊貨小物品寄存代銷為經營活動,屬一般商貿行為;典當行是以資金借貸為經營活動,它屬于特殊工商企業。寄賣業務為信托貿易業務,典當業務為特殊的金融業務。
2、盈利方式不同
寄賣行通過商品寄賣后收取手續作為盈利手段,只是在商品售出后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不會當場買斷或借錢;典當行通過發放貸款,以收到利息和費用為盈利手段。
3、經營對象不同
寄賣行經營的對象為舊貨小商品,經營過程表現為小商品的運動;典當行經營的對象為貨幣,經營過程表現為貨幣資金的運動。
4、企業規模和設立程序不同
寄賣行注冊資金一般為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規模較小,不需要前置審批,可直接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即可設立;典當行注冊資本金最低為300萬元,多的達上千萬元,作為國家控制的特許行業,設有專門的主管部門,成立前需經主管部門和公安特業部門的層層審批,獲得經營許可證后,才能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

二、典當行多久不續當變成死當
前文已經簡單了解到了典當行和寄賣行的區別在哪里,接著咱繼續來看看典當行多久不續當變成死當?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當在5日內贖當或者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死當。也就是說,當期屆滿后5日內還沒有“任何反應”的,當物才能成為死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