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監管倉庫的類型
出口監管倉庫分為出口配送型倉庫和國內結轉型倉庫。
1、出口配送型倉庫是指存儲以實際離境為目的的出口貨物的倉庫。
2、國內結轉型倉庫是指存儲用于國內結轉的出口貨物的倉庫。
出口監管倉庫可以存入哪些貨物
1、一般貿易出口貨物。
2、加工貿易出口貨物。
3、從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轉入的出口貨物。

4、出口配送型倉庫可以存放為拼裝出口貨物而進口的貨物,以及為改換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包裝而進口的包裝物料。
5、其他已辦結海關出口手續的貨物。
小貼士:出口監管倉庫所存貨物存儲期限為6個月。經主管海關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過6個月。
出口監管倉庫不得存放哪些貨物
1、國家禁止進出境貨物。
2、未經批準的國家限制進出境貨物。
3、海關規定不得存放的其他貨物。
海關監管倉庫申請要求
一、申請設立出口監管倉庫的經營企業應當具備
1、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倉儲經營權。
3、注冊資本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4、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
5、具有專門存儲貨物的場所,其中出口配送型倉庫的面積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國內結轉型倉庫的面積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二、出口監管倉庫應當具備
1、符合區域物流發展和海關布局要求,符合國家土地管理、規劃、交通、消防、安全、環保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具有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安全隔離設施、監管設施和辦理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
3、具有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
4、建立了出口監管倉庫的章程、機構設置、倉儲設施及賬冊管理和會計制度等倉庫管理制度。
5、自有倉庫的,具有出口監管倉庫的產權證明;租賃倉庫的,具有租賃期限5年以上的租賃合同。
6、消防驗收合格。
出口監管倉庫在運行中注意事項
1、出口監管倉庫所存貨物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
2、出口監管倉庫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其他保稅監管場所之間的貨物流轉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出口監管倉庫貨物轉進口的,應當經海關批準,按照進口貨物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對已存入出口監管倉庫因質量等原因要求更換的貨物,經倉庫所在地主管海關批準,可以更換貨物。被更換貨物出倉前,更換貨物應當先行入倉,并應當與原貨物的商品編碼、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和價值相同。
5、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因特殊原因確需退運、退倉,應當經海關批準,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倉庫所存貨物在存儲期間發生損毀或者滅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倉庫應當依法向海關繳納損毀、滅失貨物的稅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