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監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探監一般不超過半個小時。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左右。
探監有人數限制嗎
按照《罪犯會見通信規定》的要求,一般不能多于3個人。對于多位親屬或監護人申請會見的,能夠分批次進行。綜上來說,每月的會見次數、同時會見的人數是有嚴格規定的,不過,對于接受了委托的律師,出于辦案的需要,一般是不受以上次數限制的,只要監獄方批準會見即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會見是建立在雙向同意的基礎之上的,如果罪犯提出會見申請,而家屬不愿意會見,那么無法成行,同樣的道理,家屬提出會見申請的,只有罪犯同意時才能會見成行。
探監有什么要求規定
1、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并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系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你可以查一下電話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
3、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4、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干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
非直系親屬能不能探監
不是直系親屬也可以探監。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對象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三、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
犯人的親屬及其監護人可以行使探視權,每個月有一至兩次到監獄探視犯罪嫌疑人的機會,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每次不能超過三十分鐘,若情況特殊需要延長,得得到批準才行,探監時需要攜帶身份證,當地街道辦事處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