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地安門和鼓樓之間的后門橋,是老北京的商業區,亦是要飯的云聚之所。要飯的面黃體瘦,整天在橋邊一蹲,時人謚之為鎮橋侯。著書言及乞丐,有傷及大雅之嫌。其實,對城市的研究而言,乞丐是一個頗能反映實質的切入點。首先應探討的是什么人淪為乞丐,因為乞丐是“自由民”,不承擔封建義務。其次是一個城市能容納乞丐的數量,直接反映了城市的人口構成、經濟結構,以及“繁榮”的基礎。再其次是市政當局對乞丐的態度,最能反映出社會是處于上升時期還是沒落時期。故一些研究城市的專著,均有關于乞丐的章節,寫老北京的鏢行,也就不能不言及乞丐。
北京的乞丐有兩大幫,南幫以天橋為聚集點,南幫乞丐大多是家鄉遇水旱之災而流入京城的饑民。進京后有“打工”的追求,也不會久滯,災情一過也就返鄉務農。北幫以后門橋為聚集點,是職業乞丐。職業乞丐以要飯為業,無打工的追求,淪為職業乞丐之前,大多是“游手之徒”。后門橋和掌管京城治安的軍政機關步軍統領衙門近在咫尺。嘎雜子們都有法制觀念,更有“眼力見兒”,鬧事很會選擇場合。故后門橋一帶“社會治安好”。但舊京治安機關有個不成文的土政策——不懲治要飯的。這種土政策的形成并不是出于惻隱之心。而是要飯的既敲不出錢來,又榨不出油水,“把叫花子收監,他倒有飯轍了。”在這種思想指導下,要飯的打官司能當原告,當不了被告。商界、民界不堪要飯的騷擾時,只好“打點打點花子頭”,所謂的花子頭,就是“丐幫幫主”。舊京的“花子頭”并不是電視劇中丐幫幫主的角色。概而言之“花子頭”有兩手,一手是“打”;一手是“養”。“打”是手持“龍鞭”,在固定地盤上見要飯的就打,打服了,也就調教出來了——按月上交“孝敬”。“養”是給要飯的提供冬季住所。職業叫花子四季滯留城區,冬季是老天爺“收人”的季節,更是“收叫花子”的季節。一夜風雪,街頭巷尾總要出現一些“路倒”。這些“路倒”大多是叫花子。德勝門外后九條一帶是舊京城鄉兩不管地區。花子頭在這一帶建造低矮的土坯房,時人稱之為“雞毛小店”。春、夏、秋三季租給“打工”的,冬季“打工”的都還鄉了,“小店”也就成為了叫花子的“冬宮”。“冬宮”地面上鋪著一層厚厚的雞毛,這層雞毛也就是叫花子的鴨絨墊、鵝絨被了。叫花子住“冬宮”也不是白住,要按例“孝敬”。光憑著打一手,很難成為丐幫幫主,雖說叫花子是賤骨頭,不怕打,但也不能真打,逼急了兔子也會咬人。京城是“首善之區”,“法制社會”,要是失手打出人命,后果亦難設想。建“冬宮”廣收京城叫花子,幫主之尊也就“勢之必然”。舊京城鄉不管之地有不少“雞毛小店”,所以幫之多也是車載斗量。要飯的被時人謚為鎮橋侯,丐幫幫主也就被謚為鎮橋公了。
橋始建于元代的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開始為木橋,后改為單孔石橋。元代在北京建都城大都后,為解決漕運,在郭守敬的指揮下,引昌平白浮泉水入城,修建了通惠河,由南方沿大運河北上的漕運船只,經通惠河可直接駛入大都城內的積水潭。而萬寧橋是積水潭的入口,并且設有閘口,漕船要進入積水潭,必須從橋下經過。萬寧橋在當時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由于交通便利,又毗鄰皇城,加之景色不遜江南,因此,當時萬寧橋附近商肆畫舫云集,絲竹悅耳,酒香醉人,好一派繁華景象。萬寧橋在元大都的建筑設施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也是北京漕運歷史的見證。